(河南省)关于做好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执法与督察 |
生效日期: |
2012/03/06 |
颁布日期: |
2012/03/06 |
颁布机构: |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河南省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执法与督察 |
生效日期: |
2012/03/06 |
颁布日期: |
2012/03/06 |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环文〔2012〕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意义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引领、带动、突破、示范、支撑和统筹作用。做好重点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助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环境容量高效利用;有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十分重大。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务必高度重视重点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强化内部各分管业务部门的分工协调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重点项目分级管理
全省重点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A、B两类。
(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升级具有全局意义、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线形项目,中央和省财政直接投资融资的项目为A类项目,这类项目由省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项目的环评审批等工作由省环保厅负责协调和调度,实行动态管理。
(二)其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为B类项目,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负责选定,项目的环评审批等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为主负责协调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省环保厅汇报。
三、实行重点项目分类指导
全省重点项目按照实施进度分为前期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
(一)正在开展规划、论证和相关手续报批的项目为前期项目。该类项目的服务重点是:采取必要措施,准确掌握项目的前期进度,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对正在开展环评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应督促、协调承担环评文件编制任务的环评单位集中力量、优先完成重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尽快报批。
属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及时审批;属环保部或省环保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要积极主动做好汇报衔接和跟踪服务工作。凡因选址、生产工艺、规模等影响环评进度的,各级环保局应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并及时通报同级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协助项目单位解决环评制约因素。
(二)已经完成项目备案(立项)或通过城市规划预审、土地预审、环评审批,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为计划新开工项目;各种建设手续完备,当年继续建设或竣工投产(用)的项目为在建项目。这两类项目均应已经完成环评审批,其服务重点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依照环评文件及审批要求做好环保“三同时”管理工作。凡环评或批复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重点项目,逐项目落实环境监理工作;凡申请试生产或环保验收的重点项目,及时依法合规安排环保核查、环境监测和验收工作。
四、做好省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
经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省发改委下达了2012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共858个。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涉及的省重点项目数量分别为:郑州市295个、开封市34个、洛阳市102个、平顶山市36个、安阳市40个、焦作市48个、鹤壁市40个、新乡市67个、濮阳市44个、许昌市59个、漯河市42个、三门峡市38个、南阳市70个、商丘市48个、信阳市37个、周口市37个、驻马店市42个、济源市24个、巩义市27个、兰考县16个、汝州市11个、滑县14个、长垣县19个、邓州市11个、永城市17个、固始县11个、鹿邑县9个、新蔡县13个。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认真核对2012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将本辖区内的项目按照已完成环评审批、正在开展环评、尚未开展环评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确认,按照审批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强力推进,确保按要求完成环评审批任务。
(二)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落实联审联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调度联络员,建立联审联批项目环评审批进度档案,按照省环保厅具体要求,按时完成项目调度。
(三)为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工作,省环保厅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的责任落实、内部协调配合、环评审批进度和调度完成等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省环保厅环评处 罗刚
联系电话:0371-66309112
传 真:0371-66309115
电子邮箱:hbtdxm@126.com
附件:1、2012年河南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略)
2、2012年省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略)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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