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深圳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7/02 颁布日期: 2012/07/02
颁布机构: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深圳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7/02
颁布日期: 2012/07/02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闻出版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市印刷行业协会、市书报刊发行协会、各印刷、复制、图书发行、音像发行企业:   6月29日凌晨4时许,广州沿江高速公路南岗段发生一起货车追尾与油罐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溢油波及桥下货柜堆场及周边建筑,引起火灾,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根据市里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新闻出版领域的文化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区新闻出版局、各新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工作分工,负责辖区内印刷、复制、图书发行和音像发行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根据文化安全管理的要求,并将“三打两建”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对出版物市场及印刷企业是否落实《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各相关企业和单位做好自查工作,防止各类非法出版物的印制和发行。近期内各区举办有关法规培训班,对辖区内的印刷企业进行法规培训,同时,请消防和安监部门有关人员就消防和安全生产等知识对印刷企业经营者进行培训。   2、市印刷行业协会和市报刊发行业协会通过协会网站发布有关文件和工作动态,对行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并对会员单位进行检查。   3、各印刷、图书发行和音像发行企业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对照《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消防、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尤其对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妥善保管,积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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