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深圳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9/30 |
颁布日期: |
2013/09/30 |
颁布机构: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深圳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9/30 |
颁布日期: |
2013/09/30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3〕261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物业服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燃气业、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国庆假期安全保障措施
(一)开展安全督查。节日期间,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要制定督查计划,由领导带队,对所管辖项目或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督查重点是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节日期间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应急响应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总值班电话为83785028,83785038。
(三)强化安全管理。国庆期间确需连续施工的工地,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要组织安全生产巡查组,对正常施工项目进行安全巡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风,防汛,防水、电、气泄漏宣传工作。各燃气企业要做好用户报险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全面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一是四季度是施工高峰期,各单位要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讲质量、讲进度,更要讲安全。二是加大约谈警示力度,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进行约谈警示,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颁发机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报不履职行为,情节严重的,建议企业更换人员;实施安全管理人员离岗培训制度,组织严重不履职的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
(二)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一是实施台账化管理,实时掌握各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二是做好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审论证、安全措施检查、关键工序或使用前的验收工作;三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尤其是从严查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四是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工程地下空洞探查,防范地面坍塌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泥头车管理力度。一是严把入场关,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雇请具有“两牌两证”的泥头车辆运输土石方,严禁违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泥头车台账管理制度,设置专人核查进出工地泥头车,严禁泥头车超高装载和带泥上路。二是市、区监督机构要始终把工地泥头车管理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尤其要加强对小工程、边缘区工地雇请泥头车行为的监管,对发现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市、区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厉查处,铁腕执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督查组,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年底前,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燃气安全大检查,同时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的原则,市、区监督人员混合编组,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交叉执法检查。
(五)做好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共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增强物业服务区域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严格按照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规范,进行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杜绝设施设备“带病”运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员工、业主(住户)的安全意识。
(六)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冬季是使用燃气不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多发期,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用气宣传,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演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施工现场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防范火灾事故。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企业检查行为专项整治。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物业等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程序、标准和责任,扎扎实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市区监督机构应将企业检查行为作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或安全检查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开展一线从业人员上岗专项整治。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一线作业工人必须经“平安卡”教育和考核后,持卡上岗。要加强从业人员入场培训,做好三级教育;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总工应会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三)开展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加强对临边、洞口作业,脚手架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的安全整治力度,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加强基坑、边坡、管沟、隧道、模板、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棚等部位安全措施的整治力度,防范坍塌事故;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技术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等的整治力度,防范起重伤害事故。
联系人:郭晓宁,联系电话:8378805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9月30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