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

颁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杭州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10/10/19 颁布日期: 2010/10/19
颁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杭州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10/10/19
颁布日期: 2010/10/19
杭州市卫生局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 (杭卫办〔2010〕104号) 局属各单位: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杭安委〔2010〕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法规,是单位及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切实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二、加强学习。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并将组织学习《条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针对管理人员、重点涉岗人员、一般人员等不同类别的人群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把组织学习《条例》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三、广泛宣传。要结合即将启动的“六五”普法教育活动,把《条例》的宣传纳入下阶段法制宣传的中心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版画等形式,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落实宣传经费。要积极配合市、局组织的有关宣传活动,动员单位员工积极参与。   四、强化督查。我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过程中,要加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联系,相互配合,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使我市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请各单位加快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计划,并于10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