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颁布机构: 徐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徐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6/11 颁布日期: 2008/06/11
颁布机构: 徐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徐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8/06/11
颁布日期: 2008/06/11
徐州市地税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徐地税办[2008]6号)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针对自身安全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二、做好日常安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组织好各级政府部署安排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车辆管理,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做好用车登记工作,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维修,确保用车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保安巡查制度;全面开展基础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严防火灾事故。   三、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完善应急机制。各单位要以全市六月开展的“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强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舆论工作。认真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通畅。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跟踪督办,确保实效。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略)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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