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6/21 颁布日期: 2010/06/21
颁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宜宾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6/21
颁布日期: 2010/06/21
宜府办函〔2010〕149 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 进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 建发〔2010〕22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 一O 年六月二十一日 注:本文包含图表内容或附件,未能在此全部显示。请点击下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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