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

颁布机构: 山西省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山西省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06/04/17 颁布日期: 2006/04/17
颁布机构: 山西省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山西省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06/04/17
颁布日期: 2006/04/17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的通知 (晋建规字[2006]13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根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我厅制定了《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不得超越资质承担选址研究报告编制。要按照《编制导则》的规定,依据项目所在地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选址研究报告,为城市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导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城市规划处。 山西省建设厅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   一、总则   1.1 为规范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根据山西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可参照执行。   1.3 建设项目选址,应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要求、资源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并遵循如下原则。   ⑴ 符合城乡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   ⑵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⑶有利于产业发展、城乡功能完善和城乡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的原则。   ⑷保障公共利益、改善人居环境的原则。   ⑸保证城乡公共安全和项目建设安全的原则。   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互协调的原则。   1.4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的重点:   ⑴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   ⑵与城乡规划关系研究;   ⑶选址方案场地条件与外部条件研究;   ⑷选址方案的比较及结论。   二、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   2.1 项目概况   ⑴项目建设的依据与必要性;   ⑵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用地规模、运输量及运输方式、用水量、用电量、用气量、用热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噪声情况;技术装备先进性情况;职工人数、配套生活设施情况;   ⑶选址要求,包括区位、用地条件、外部条件及项目的特殊情况。   2.2 项目建设区域概况   项目拟建地区的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及同类项目的有关情况。   2.3 城乡规划要求   项目拟建地区城乡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情况。   2.4 项目选址研究的依据与原则   项目选址研究的法律、技术、政策依据及遵循的原则。   2.5 项目选址方案   项目选址过程、选址方案及各方案的基本情况。   2.6 选址方案分析论证比选   ⑴对城乡功能、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宏观影响分析;   ⑵是否符合相关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及用地布局安排;   ⑶场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等情况分析;   ⑷交通、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外部条件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分析;   ⑸是否符合生态和环境、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及景观要求;   ⑹对城乡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直接关系人利益影响分析;   ⑺对机场净空、微波通道、军事设施保护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分析;   ⑻定量和定性经济分析;   2.7 结论与建议   ⑴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通过方案对比分析,提出推荐选址方案,并对其合理性、可行性与否等相关内容提出研究结论;   ⑵提出按推荐方案进行前期工作和建设的条件和建议。   3 图纸   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包括下列图纸:   ⑴在有关城乡规划图中标示选址方案的选址位置图;   ⑵反映各选址方案及周边地区现状和城乡规划有关规定、要求的选址条件图;   ⑶其他相关图纸。   4 附件   选址研究报告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行政许可的重要技术依据,研究报告成果必须加盖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技术负责人章、资质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并对成果结论的科学性、可行性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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