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法规重点概括:
该通知旨在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治理工作将从2022年1月持续至2025年12月,重点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的工业企业。
2. 法规意义和影响:
该通知对于提升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水平、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预防职业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新法变化内容:
本通知并非替代原有法规,而是对现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明确了治理范围、目标、步骤和要求。
4.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 义务:治理企业需制定整改方案,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于无法通过工程技术措施达标的情况,需采取个体防护等管理措施,并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同时,需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
- 权利:治理企业在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情况下,可得到鼓励持续改进提高;对于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将被督促加大治理力度。
- 合规红线:治理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将依法停止相关作业或被提请当地政府关闭。
5. 步骤安排:
包括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8月)、治理整改阶段(2022年9月至2025年6月)和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7月至12月)。
6. 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并广泛宣教,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