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颁布机构: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7/03/21 颁布日期: 2017/03/21
颁布机构: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7/03/21
颁布日期: 2017/03/21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皖交建管〔2017〕42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6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省厅制定了《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领域招投标只接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性由扫描证书右下方二维码予以确认。在建工程参建单位所使用的其他系统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可使用至本项目完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3月21日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下简称考核办法)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商注册地在皖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领域施工活动的法人单位。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负责人,以及具体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授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具体分管项目生产、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或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   安管人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时,必须持相应行业、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第四条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在皖工商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申请受理、考试组卷、组织考试等考核工作,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证书”)核发、变更、注销、延期等证书管理工作。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第五条 我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统一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和证书样式(见附件1)。 第二章 考核申请   第六条 工商注册地在皖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通过系统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考核部门审批同意后获取系统使用用户名和密码。安管人员初次申请考核的,应统一由施工企业通过系统向考核部门申请,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不收费。   第七条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受聘于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安徽省行政区域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二)被施工企业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人员;   (三)经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四)上一年度至考核时无严重安全生产失信信息记录。   第八条 施工企业按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考核材料;申请考核材料信息不全或者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考核部门不予受理并告知企业理由,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申请考核材料的真实性由施工企业负责,出具虚假证明的,纳入企业年度信用不良记录。   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基本理论和管理方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或执行力、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   第十条 考核方式采用网络考试,考核试题由考核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安全生产考核大纲要求,按照管理类别和行业类别从安全生产知识基础题库随机抽取组卷,考核合格标准为得分率不低于60%。   第十一条 考核部门依据考核办法要求,在人员材料审核合格后,集中安排对其进行考核。   原则上考核部门每季度受理一次施工企业的考核申请并组织相应考核。申请、受理及开展考核的具体时间,由考核部门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施工企业。申请人员及所在施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审核材料、提交考核申请并参加考核。   第十二条 申请考核人员考核合格的,其考核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由省交通运输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考试不合格的,通过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考核部门应严格考核纪律,对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员取消当次考核资格和考试成绩,对发生替考、代考等考试作弊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取消当次考试成绩,记入其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如下:   证书编号组成:皖+“交安”+管理类别代码+“(证书颁发年份后2位)”+行业类别代码+证书流水序号;   管理类别代码:A证(企业负责人)、B证(项目负责人)、C证(企业或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   行业类别代码:G(公路工程)、S(水运工程);   证书流水序号:5位流水序号。 第三章 证书延期   第十五条 安管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受聘企业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向考核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六条 工商注册地在皖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通过系统统一申请安管人员证书延期工作,根据企业提出的安管人员证书延期申请,考核部门适时开展集中复核。   复核通过的,证书有效期予以延期3年;复核不通过的或证书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证书有效期不予延期,应当重新申请考核。   第十七条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并建立档案,按有关规定对安管人员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八条 安管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证书延期:   (一)受聘于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安徽省行政区域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二)被企业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人员;   (三)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四)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不符合证书延期条件的应当申请重新考核。不办理证书延期的,证书自动失效。 第四章 证书变更   第二十条 安管人员变更有关个人信息,由其所在施工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申请,考核部门通过系统进行变更,并核发新考核证书。   第二十一条 人员信息变更,考核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人员调动、注销登记申请,考核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二条 安管人员工作调动的,原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办理调出注销申请。由新聘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办理登记申请。跨省的按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十三条 安管人员申请不同类别或行业类别考核的,由其所在施工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申请。考核合格的,给予核发相应管理类别或行业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申请不同类别或行业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初次申请考核程序办理。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公路行业和水运行业领域通用。 第五章 证书使用及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五条 考核部门应将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失信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同时依据管理系统中的安全生产失信信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失信信息包括: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在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中责任认定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安管人员及其所在施工企业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非法手段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各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失信信息及时上报考核部门。考核部门及时录入管理系统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安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式样)(略)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