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加强进滩涂作业拖拉机安全管理的通知

颁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机械安全
生效日期: 2007/08/23 颁布日期: 2007/08/23
颁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机械安全
生效日期: 2007/08/23
颁布日期: 2007/08/23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进滩涂作业拖拉机安全管理的通知 (2007年8月23日 苏农机管〔2007〕19号) 南通、连云港、盐城市农机局:   近年来,随着滩涂养殖业的发展,从事滩涂养殖运输作业的拖拉机数量日趋增多。为适应滩涂作业环境,进滩涂作业拖拉机普遍存在着拆除制动装置、擅自改型改装、加大皮带盘等违法违规现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技术要求,在沿海地区的道路上长期从事运输活动,违法载人、超载等现象突出,存在着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为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治理安全事故隐患,经研究,现就进滩涂作业拖拉机安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拖拉机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严禁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加大对违法拼装和擅自改装拖拉机的查处力度。   二、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进滩涂作业拖拉机,要加强安全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收回拖拉机号牌和行驶证,严禁继续投入滩涂以外的其它生产作业活动;达到报废标准的要按规定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   三、加强对沿海地区拖拉机驾驶人的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驾驶人违规违章操作。   四、对进滩涂作业拖拉机的分布、性能和安全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调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对其实行特别管理。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积极开展进滩涂作业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滩涂作业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拖拉机的源头管理。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