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修正) 》解读

解读法规: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修正)
解读专家: 合规网 解读日期: 2025-07-16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修订)的重点内容概括如下: 

1. 法规目的与适用范围:

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 


2. 强制性标准定义:

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3. 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工作。 


4. 新技术、新材料使用规定:

无国家技术标准时,需经国家认可检测机构试验、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5. 监督实施: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不同阶段的强制性标准执行监督。 


6. 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定期检查监督实施情况,对不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建议处理。 


7. 处罚规定:

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8. 权利与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投诉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工程技术人员需参加强制性标准培训。 


9. 法规意义与影响:

该法规强化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与安全监管,对提升工程建设标准、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相关主体行为规范和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10. 新法变化:

本次修订强化了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前的检测与审定流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1.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企事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遵守强制性标准,对违反标准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享有检举、控告、投诉的权利。合规红线包括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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