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20)是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而制定的法规。该法规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替代了2012年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重点:
1. 资质认可制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获得资质认可,分为甲级和乙级,由不同级别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
2. 技术服务范围:
甲级资质机构可全国服务,乙级资质机构限于本省服务。特定用人单位必须由甲级资质机构服务。
3. 监督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
4. 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个人,规定了警告、罚款、撤销资质等处罚措施。
法规意义和影响:
该法规对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通过明确资质要求、技术服务标准和监督管理措施,强化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提升了服务质量,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新法变化内容:
- 明确了资质认可的等级和颁发机关。 - 强化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 规定了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延续、变更等程序。
- 增加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建立和分类监管。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 义务: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服务机构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及责任;不得要求出具虚假报告。
- 权利:享受合格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对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 合规红线:不得超出资质认可范围服务;不得出具虚假或失实报告;不得转包服务项目;必须按规定报送服务信息并公开技术报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