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解读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是为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而制定的法规,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该法规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规的核心内容包括:
1. **重点概括**: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建立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 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需依法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
- 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包括风险识别、防控、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建立等。
- 规定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动态管理机制。
- 强调了对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2. **法规意义和影响**:
- 该法规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对于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3. **新法变化内容**:
- 该法规是新制定的,替代了原有的相关法规,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了对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责任要求。
4.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
- **义务**: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 **权利**:通过合规管理,可以减少安全事故风险,享受法规提供的权益保护,如在无过错情况下可免于处罚。
- **合规红线**: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将面临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及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