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解读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2023年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的重点内容概括如下:
1. **法规目的与原则**:旨在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竞争和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执法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的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3. **相关市场界定**:包括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考虑知识产权、创新等因素的影响。
4. **禁止行为**: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5.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拥有知识产权可以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之一,但不能仅据此推定。
6. **经营者集中申报**: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应事先申报。
7. **专利联营与标准制定**:禁止利用专利联营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8. **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
9. **新旧法规变化**:本规定替代了2015年的旧规定,强化了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特别是对专利联营和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垄断行为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10. **企事业单位义务与权利**:企事业单位在行使知识产权时,需遵守规定,不得滥用以排除、限制竞争,同时享有依法行使知识产权的权利。违反规定可能触及合规红线,面临法律责任。
11. **法规意义与影响**:该规定对于保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创新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它为相关主体提供了行为规范,明确了权益保护的边界,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