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颁布机构: 常州市环保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常州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4/12/30 颁布日期: 2004/12/30
颁布机构: 常州市环保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常州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4/12/30
颁布日期: 2004/12/30
2005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全市环保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做到两个确保,突出三个重点和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即围绕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的目标,确保完成《纲要》的年度计划和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任务,突出抓好工业企业搬迁治理、禁燃区建设和印染企业废水排放提标行动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抓好环境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和管理创新这四项基础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巩固、提升“创模”、“治太”成果,推进“生态常州”的建设,进一步强化队伍能力,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围绕一个目标,推进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 1、大力推进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一是努力贯彻全省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实施江苏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建设规划》中的有关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环保体制和机制创新。二是要继续抓好“创模”各项工程成效的巩固、完善。突出重点抓对标,并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措施,有力地推进我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努力抓好“三创建”工作,起好示范作用。金坛市完成“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武进区与新北区开展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溧阳市在获得全国生态示范区称号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市建设;常州市编制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启动生态市建设。全市创建省级优美乡镇3个、生态村7个,市级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16个。四是着重推进生态产业的发展。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进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活动等,推进各个产业的生态化进程。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土地有机污染物调查。 2、积极参与综合决策。大力落实环保目标考核,分解落实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建立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各项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的落实,依法试行全市各类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批环保课题研究,为全市加强沿江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以循环经济为主的新的经济增长方式积极提供决策支持,起好参谋作用。做好全市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运用价格杠杆,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新办项目向建有配套环保基础设施的工业园区集聚,同时坚决限制和逐步淘汰污染重的产业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促进加快结构优化升级,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在督促园区完成环保规划和环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园区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相关园区逐步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等环境基础设施,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试行公布工业增加值排污强度,首先公布辖市、区的综合性工业增加值排污强度,同时对印染、钢铁、水泥行业进行调研,适时公布单一性、特征性工业增加值排污强度,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治污提供参考。 3、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确保按计划完成全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课题,进一步支持和指导省级试点单位的循环经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市第二批试点工作;深入推行清洁生产,组织和监督省级重点污染源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在印染行业重点源中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认证单位的环境管理核查,配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ISO14000示范区。积极支持、指导国家级环保产业园区的建设。积极推进环境工程咨询等中介机构建设。进一步做好环境工程设计和产品质量的资质检查和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运营资质检查和管理,积极推进环保设施运营的市场化。 4、全面倡导生态文明,营造促进科学发展的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态建设的内涵、意义。深入开展环保“四进”(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进学校)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指导一些社区创建省级绿色社区,引导环境行为被评为“绿色”或已通过清洁生产审计验收的企业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抓好各级干部和青少年、幼儿的环境教育。支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校开设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课程,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深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培育一批新的“绿色学校”和环境宣教基地,举办各类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全方位的环境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 (二)做到“两个确保”,推进“治太”、“创模”的新进展 5、确保完成《纲要》年度计划。全面落实《纲要》,成立工作班子和协调机构,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充实内涵,制定并确保完成《纲要》年度计划。将企业搬迁和禁燃区建设作为两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力争通过《纲要》的实施,促使我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6、确保抓好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制订太湖水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巩固深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促进加快“两河”沿线企业的搬迁进程,引导新建项目向配套设施齐全的专业工业园区集聚;在狠抓太湖流域印染企业“提标”工作的同时,做好全市化工企业排污现状调查,制定实施达标行动方案,使我市化工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化学耗氧量、总氮、总磷及特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坚持开展“两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河道清淤与保洁、生态防护林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滆湖围网养殖规模控制、船舶污染防治等工作;探索实行流域水质分段责任制。 7、持续深化、完善“创模”成果。继续抓好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会商建设部门,确定市河沿线污水截流接管计划,以水系为单元,继续下达一批限期接管任务,争取到2006年完成市河范围内工商业和生活污水接管任务。水利部门等实施市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开展或完善三井河、双桥浜、西涵洞河、后塘河、横塘浜及红梅新村内河、陈储河、锁桥河、西市河、龙游河丽华一村段沿线工业污染调查,完成相应的工业污染治理。深化各项日常环境监管和督查,进一步落实巩固“创模”、“治太”成效的管理机制,力求持续改进。深化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首先加强排污申报年审和市属企业治理设施年检工作,结合年审年检,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部署监管措施。其次,完成2005年全市总量控制计划的分解和下达工作,探索建立污染物总量资源库。企业新建或扩建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必须从总量库中获得,未获得总量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第三,认真组织全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示范试点工作,对污染物超标排放及总量超证单位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督促实施。 (三)突出三个重点,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8、推进工业企业的搬迁治理。《纲要》提出了近3年要搬迁的一批工业企业名单,为落实搬迁治理任务,各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合力攻坚,努力达到预定的进度,从而有力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从根本上扭转市区工业污染状况。 9、推进禁燃区建设。推进《常州市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的实施。首先是调查摸底,其次是制定措施,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应的清洁能源改用和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再次是跟踪督查列入《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12个企业23个项目,落实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措施,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0年削减20%。 10、推进印染企业提标行动。狠抓全市直接排入水体的印染企业(共80家单位)的“提标”工作,对每个企业进行分析,督促、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方案,进行污水深度处理,提高排放标准。运用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挂牌督战,确保2005年6月30日前全部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幅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抓好四项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11、认真编制环境规划计划。完成《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常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编制,编制《常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组织对照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现状调查,排找差距,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 12、抓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从“源头” 控制污染。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对环评单位和环评市场的监管,狠抓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依法查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区域开发的环境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环保积极会同各有关经济综合部门,进一步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服务企业的关系,加强联系沟通,及早主动介入,寓严格执法于热情服务之中。在审批项目时,遵循环境容量和开发区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严格污染控制。对现有的项目审批程序、文书格式、管理制度等进行调整和完善,实现“再造流程”,按新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审批行为,做到对许可事项依法审查和监督。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内部的会商、会审制度,促进信息公开,规范运作,提高效率。 13、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活动。杜绝因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抓好环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制订完善地方环保规范性文件,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以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环保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抓好水环境污染治理,进一步查处沿“两河”、运河以及市区河道的不法排污企业和违规建设项目。巩固“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全面清查全市放射源使用情况,建立放射源数据库,将所有放射源(包括流动源)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加大对放射源现场核查、管理的力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落实一把手负责下的双人看管制度,定期检查放射源使用单位的防护设施、设立警示标志和警示语,并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放射源安全管理水平。尽快解决戚区放射性废物库处置问题。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在全市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及流向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现场核查,摸清我市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引导、鼓励有能力综合利用、集中处置的单位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通过核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行为,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市场,确保危险废物的零排放;对我市60家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17家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进行跟踪监管,督促其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扶持我市首家印染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单位的建设,推进我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继续推进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在钟楼区成功将管理触角覆盖社区卫生所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全市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14、抓好管理创新,提高队伍素质。抓好典型的培植和推广工作。在培植环保模范乡镇等典型的过程中,把“创模”理念向小城镇扩展,把模范城市环境管理目标和手段向中心村镇延伸,取得以点带面、以城市带动农村的辐射效果。抓好环保科技进步,推进环保事业。继续组织好环保实用科研项目,重点组织完成《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研究》、《运河改道对市区水环境的影响研究》等课题。强化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国际环境技术交流和合作,走出去,请进来,引智、引资、引技术。抓好能力建设。完善市级污染源监控系统,对4家老污染源安装COD在线仪,对15家中小企业安装黑匣子,推进各辖市、区建成和运作自动监控中心,努力实现市内联网和信息共享,同时积极探索第三方管理,借助科技手段提升环保执法能力。推进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在监测信息化、自动化方面加大力度,赶超省内先进水平,为环境监管和执法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完善自动监测网络、严密监控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空气等环境安全。在做好现有水质自动站运行管理的同时,做好新建武进港和常州长江饮用水源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开展各类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工作,制定、实施环境预警及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处置工作。抓好市环保系统行风评议、作风整顿工作成果的巩固。制订实施方案,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对照群众意见,立足自我深入剖析原因,认真落实整改。密切关注群众身边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从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实现群众的环境愿望,满足群众的环境要求,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认真办理全市各级人大环保建议和政协环保提案。进一步健全“环保110”联动体系和12369公开电话昼夜值班制度。针对群众来电、来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力量、手段挂牌督办,保证信访的结案率和满意率稳步提高,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改善信访受理和查处机制、完善污染纠纷和事故调处规程、加强有奖举报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回访工作等手段来提高信访调处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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