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2012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12/08/07 颁布日期: 2012/08/07
颁布机构: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州市
适用领域: 职业教育培训
生效日期: 2012/08/07
颁布日期: 2012/08/07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穗建人函[2012]1830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2〕1366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扩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专业范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703号)要求,今年我市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继续实行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凡申报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在评委会专业组评审阶段参加面试答辩。   二、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评审材料时间:8月15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周六、日休息)。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评审建筑工程高、中、初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将评审材料交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评审材料地点:广州市府前路3号二楼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改办,电话:020-83124827、020-83124927。   三、申报条件要求   今年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市颁布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市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按省、市有关职称政策处理。   所有申报高、中、初级的人员都须通过登录中国广州人社网(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的“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填写,提交单位审核,再生成各表格并下载打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必须对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归类:   1.《评审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1份。   3.《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必须要填写近期的工作电话、家庭电话和本人手机)。   4.《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按照规范名称填写。   5.《()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采用竖表(即评审表三,高、中级各一式23份,初级一式13份),A3纸打印。单位评价意见必须与评审表二中意见相一致,并加盖公章。   6.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提交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的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文字不超过3000字,用A4纸打印。   8.《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名次)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设计人员须附图纸图签复印件)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9.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非学历教育、任职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验证后交复印件(加盖验证单位印章)1份。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10. 论文、著作要求执行省人事厅粤人发〔2005〕300号和粤人函〔2006〕1853号文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本人为第一作者)及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申报人所写部分)的复印件,或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申报中级工程师资格提供1本所发表论文的专业期刊;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供2本所发表论文的专业期刊。   11.提交本年度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即申报人来粤后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在每个单位缴交社保的起止时间及缴费情况等信息),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12. 提交《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份,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相片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照片应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以方便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摘取)。   (二)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文字表述要清楚,提交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   (三)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四)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   (五)对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等的奖励、表彰,申报材料要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审核人要签名,单位盖公章)。   五、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二)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的。   (四)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申报同一个系列或同一个专业的两个资格的。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照粤人发〔2005〕177号文件要求,审核申报人的材料并公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三)各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签署审核意见后由主管部门集中报送。   七、评审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6〕629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合计920元;申报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申报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   八、其他要求   (一)送评材料请装在Ⅰ字型牛皮纸档案袋内(每人1袋,超过1袋的材料不予接收),档案袋左上角要填写主管单位的名称。档案袋底部要粘贴底部标签,须用胶水粘贴,不能用透明胶粘贴。   (二)贴在文件袋上的《送评材料目录单》中申报专业栏填写要准确。否则,因错报、漏报、专业填报不正确而导致申报材料分不到相应的评审专业组的后果自负。   (三)《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四个表集中放置在一起,以方便取出。   (四)文件袋上要注明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以免送错评审委员会。   (五)关于计算机模块有关问题执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85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函〔2012〕653号)的规定。   (六)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初级评委会只接收本委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   (七)根据市人社局要求,对申报两个资格、转系列评审、破格评审、高(中)级委托(含受委托)评审、送省评审、以省外取得的未经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为起点申报评审等情况,一律实行评前审核。申报人所有书面、电子申报材料须由主管部门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送评委会;否则,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   (八)各法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资料时,如对其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真伪存在疑问的,可登录广州市人社网“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zs2.aspx)进行系统认证。如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有弄虚作假的材料上报到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个人和单位责任。   (九)评审用相关附件和表格请登录“广州职称”频道(http://www.hrssgz.gov.cn/gzzc/gzzctzgg/)下载。   附件:   1.申报广州市建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2.档案袋底部标签   3.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4.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5.广州市建筑工程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1   申报广州市建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本 人 填 写 姓名   申报专业技 术资格名称 专业    资格 论文(著作)名称 作者名次 发表时间 期刊名称及刊号                         论文在何种会议上宣读及获奖情况     单位对以上论文的发表及获奖情况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鉴 定意见 评定等级 好   较 好   一 般   评语:            鉴定人(签名):         年  月  日 鉴 定 小 组 意 见                            组 长(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档案袋底部标签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序号   主管部门   姓名   级别   编号     注:1.序号为申报人员的自编号码,与《广州市建筑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5)上的序号一致,不重码,不漏码。   2.主管部门名称统一填写简称。   3.编号栏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填写。   附件3   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序号 专业组设置 评审专业 专业概述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1 建筑设计、园林设计研究专业评审组 建筑设计 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科研等技术工作 建筑设计工程师 园林设计研究 从事风景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景观建筑设计与研究工作。 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 风景园林研究工程师 2 结构(岩土、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研究、工程勘察、防护、防化设计专业评审组 结构(岩土、设计) 从事建筑工程结构的设计、深基坑及边坡支护的设计研究 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工程师 建筑工程结构岩土工程师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从事城市市政工程、公共设施(不含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师 市政工程研究工程师 工程勘察 从事建筑工程用地的地质勘察与研究、建筑物的测量等技术工作。 工程勘测工程师 市政路桥设计研究 从事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市政路桥设计工程师 市政路桥研究工程师 防护、防化设计 从事人防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在建筑工程中从事与防护、防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防护设计工程师 防化设计工程师 3 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研究、燃气工程专业评审组 暖通空调设计 从事城市建筑的供热工程、空气调节、采暖、制冷技术等的设计工作。 暖通空调设计工程师 给水排水设计研究 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建筑给水排水、城市污水处理等项目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给水排水设计工程师 给水排水研究工程师 城市燃气工程 从事城市管道燃气、液化气工程、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的设计工作。 城市燃气工程设计工程师 4 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材设备专业评审组 建筑电气设计 从事建筑工程低压电路、民用用电的设计工作 建筑电气设计工程师 建筑机械 从事建筑施工现场所用机械的管理、维修、保养等工作。 建筑机械工程师 建材设备 建筑材料的设备管理工作   建材设备工程师 5 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安装专业评审组 建筑施工管理 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监督,包括风景园林、市政工程、市政路桥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等技术工作。 建筑施工工程师 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师 市政工程施工工程师 市政路桥施工工程师 建筑施工安装 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城市燃气的施工、安装、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 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 暖通空调施工工程师 建筑电气施工工程师 建筑机械施工工程师 城市燃气施工安装工程师 6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评审组 建筑工程管理   从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前期咨询、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生产管理、建筑材料检测、综合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   7 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评审组 建筑工程造价 从事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定、工程造价结算等专业技 术工作 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   附件4   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 序号 专业组设置 评审专业 专业概述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1 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园林设计研究专业评审组 建筑设计 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科研等技术工作 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城市规划 从事城市区域规划、城市道路与市政交通工程规划工作 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 园林设计研究 从事风景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景观建筑设计与研究工作。 风景园林设计高级工程师 风景园林研究高级工程师 2 结构(岩土、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研究、工程勘察、防护、防化设计专业评审组 结构(岩土、设计) 从事建筑工程结构的设计、深基坑及边坡支护的设计研究 建筑工程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结构岩土高级工程师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从事城市市政工程、公共设施(不含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市政工程设计高级工程师 市政工程研究高级工程师 工程勘察 从事建筑工程用地的地质勘察与研究、建筑物的测量等技术工作。 工程勘测高级工程师 市政路桥设计研究 从事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 市政路桥研究高级工程师 防护、防化设计 从事人防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在建筑工程中从事与防护、防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防护设计高级工程师 防化设计高级工程师 3 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研究、燃气工程专业评审组 暖通空调设计 从事城市建筑的供热工程、空气调节、采暖、制冷技术等的设计工作。 暖通空调设计高级工程师 给水排水设计研究 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建筑给水排水、城市污水处理等项目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 给水排水研究高级工程师 城市燃气工程 从事城市管道燃气、液化气工程、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的设计工作。 城市燃气工程设计高级工程师 4 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材设备、建筑材料专业评审组 建筑电气设计 从事建筑工程低压电路、民用用电的设计工作 建筑电气设计高级工程师 建筑机械 从事建筑施工现场所用机械的管理、维修、保养等工作。 建筑机械高级工程师 建材设备 建筑材料的设备管理工作   建材设备高级工程师 建筑材料 从事建筑材料的科研、工程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及建材业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建材业设备管理与安装维修、建材业产品质量检测监督认证、建材业标准化及科技信息、建材业技术教育、建材业生产环境保护等技术工作。 建筑材料高级工程师 5 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安装专业评审组 建筑施工管理 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监督,包括风景园林、市政工程、市政路桥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等技术工作。 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 风景园林施工高级工程师 市政工程施工高级工程师 市政路桥施工高级工程师 建筑施工安装 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城市燃气的施工、安装、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 给水排水施工高级工程师 暖通空调施工高级工程师 建筑电气施工高级工程师 建筑机械施工高级工程师 城市燃气施工安装高级工程师 6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评审组 建筑工程管理 从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前期咨询、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生产管理、建筑材料检测、综合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   7 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评审组 建筑工程造价 从事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定、工程造价结算等专业技 术工作 建筑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   附件5   广州市建筑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主管部门(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电话: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现工作单位 现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申报专业资格名称 本人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第    页,共     页 ------End------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