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托和下放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机构: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州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教育培训 |
生效日期: |
2014/02/27 |
颁布日期: |
2014/02/27 |
颁布机构: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广州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教育培训 |
生效日期: |
2014/02/27 |
颁布日期: |
2014/02/27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委托和下放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4〕9号)
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鉴定所(站)的主体作用,将职业技能鉴定辅助性、事务性的相关管理工作向社会转移,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和素质就业,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创新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91号)的要求,结合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现状和实际情况,制订《委托和下放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3月5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7日
委托和下放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是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全社会劳动者提升技能和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现就委托和下放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坚持质量和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改革现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鉴定所(站)的主体作用,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辅助性、事务性的相关管理工作逐步向社会转移,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进而有效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持续发展,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和素质就业。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完成本市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职业技能考核管理职权的委托和下放工作,实现平稳推进,积极推进第一批行业协会鉴定试点,全面实现全市鉴定所(站)初、中、高级工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工作的自律管理,确保全市年鉴定总量和质量均比上一年有所稳步提高。
二、委托行业协会组织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实行行业协会组织管理的条件
1.在行业内设有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且连续三年年检为合格;
2.积极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种的行业特色比较鲜明;
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拥有经验丰富的鉴定专家队伍,包括院校专家、企业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4.积极协助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技鉴中心”)进行行业特色工种的试题开发和题库完善等工作;
5.能够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
(二)委托事项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负责行业内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鉴定试题使用和管理、考务工作管理(含阅卷评分、成绩上报)、考评员管理工作。
1.试题使用和组织管理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开展技能鉴定时,鉴定工种必须是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鉴定题库和试卷的管理可由行业协会负责。如考核所使用的是国家题库或省题库,仍由市技鉴中心负责管理。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可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岗位特色开发新职业(工种)试题或对原有行业题库进行补充修改,试题统一纳入市技鉴中心试题库管理。
2.考务工作管理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统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考生资格审核、报名管理、考场设立、考场布置、现场考务管理、试卷收发等工作。
3.考评员管理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统一负责所开展鉴定项目考评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考评任务的考评员需从市技鉴中心考评员库中抽取,且在任职资格有效期内的考评员)、新增考评员和换证考评员的登记和交流、评价考核等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市技鉴中心审定。
4.阅卷评分
受委托的行业协会统一负责鉴定评分的成绩阅改和审核工作,并将鉴定成绩报市技鉴中心。
所有考生的鉴定成绩最终审定、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仍由市技鉴中心负责,行业协会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缴纳鉴定管理等费用。
三、鉴定所(站)自律管理
为了提高本市鉴定机构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拟参照本市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模式的做法,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的要求,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鉴定工种的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中的职业技能考核管理相关权限下放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全市现有94家鉴定所(站),除鉴定工种由行业协会负责管理的8家鉴定所(站)之外,共有86家鉴定所(站)需实行职业技能考核自律管理。
(一)日常鉴定
将初、中、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过程中的报名管理、现场考务管理、考评员委派、阅卷评分等环节下放给鉴定所实行自律管理,并由鉴定所(站)按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考评和考务费用。
其中,对本市现有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试行自行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并由市技鉴中心抽查监督的做法,其余鉴定所(站)的考生资格审核仍由市技鉴中心负责。
各鉴定所(站)的试题开发和管理、成绩审定、证书核发仍由市技鉴中心统筹管理,鉴定机构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35%缴纳试题开发等管理费用。
(二)统考
市技鉴中心不再组织高级工及以下级别的全市统考,市属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鉴定,各职业(工种)社会化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全市统考中暂无设立鉴定所的工种、全省及全国统考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外设考场
本市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工种需外设考场的,可由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自行组织专家对外设考场进行审核,由鉴定所负责人最终审定,但需报市技鉴中心,以备接受抽查监督。其余鉴定所工种的外设考场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鉴定时间
为便于试题的印制、审批和管理,各鉴定所组织的鉴定考核时间应相对集中。
四、工作纪律
拟委托初、中、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行业协会试点和下放初、中、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鉴定机构的考核业务管理均须严格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94号)的规定操作。
实施行业鉴定试点和鉴定机构自律管理后,市技鉴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对相关行业协会试点和各鉴定机构自律的监督管理。一方面不断细化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另一方面,组成专门的监督管理小组定期不定期对鉴定工作情况、考务管理、考评员委派、阅卷评分、试题使用、鉴定规范、设施设备、鉴定收费、档案管理、社会效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和质量督导。对于抽查、巡查和质量督导中发现的未能按照《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穗人社发〔2013〕94号)、《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立申请审批办法》(穗人社发〔2013〕72号)、《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穗人社函〔2010〕1976号)规范操作的以下行为,根据《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暂行)》(穗人社发〔2013〕94号)、《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穗人社函〔2010〕1976号)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1.考务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有违规行为;
2.考生申报材料作假、考试作弊;
3.鉴定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评管理、阅卷评分、成绩上报、人员管理;
4.超出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范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5.未经批准,在《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许可的地区外开展考核鉴定;
6.擅自设立分考场(点);
7.转让或出租《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标牌;
8.没有按照统一命题要求,使用国家和省题库试题组织鉴定;
9.管理不善造成试题泄密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10.弄虚作假、骗取、协助骗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1.乱收费,损害考生利益;
12.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评估修订。
附件1
列入委托试点的行业协会及具体情况
序号 行业协会试点 下辖鉴定所(站) 鉴定工种 备注
1 广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盆景工、挖掘机驾驶员、绿化工、植保工、花卉工、育苗工、摊铺机操作工、刨路机操作工、推土机驾驶员、装载机操作工、压路机操作工、公路养护工、桥梁养护工、下水道养护工、设施巡查工、站闸工(共16个) 该鉴定所部分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瓦工、木工、混凝土工、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共4个) 该鉴定所全部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工程测量员 该鉴定所全部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装修装饰工、
物业管理员 该鉴定所全部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职业管理学校鉴定所 物业管理员 该鉴定所全部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广州易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 砌筑工、抹灰工、
绿化工 该鉴定所全部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2 广州市纺织行业
协会 广州市纺织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所 服装制作工、服装缝纫工、服装裁剪工、纺织面料设计师、纺织染色工、纺织纤维检验工(共6个) 该鉴定所全部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3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内燃机装卸机械司机、装卸机械电器修理工、理货员、电动装卸机械司机(共5个) 该鉴定所部分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4 广州市地下铁路总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路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所 变电检修工、成轨接触网工、线路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子专用设备安装调试工、电子计算机调试工、信号工、通信工、车电装配钳工、电动列车电气装配钳工、电动列车司机、内燃机车装配钳工、车站值班员、内燃机车司机、车站调度员(共16个) 该鉴定所全部工种属于行业特色工种
附件2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示范性鉴定所名单
序号 名称 荣获年度
1 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和2012年度
2 广州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和2012年度
3 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和2012年度
4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和2012年度
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和2012年度
6 广州市秀丽服装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和2012年度
7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
8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度
9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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