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07 |
颁布日期: |
2012/02/07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2/02/07 |
颁布日期: |
2012/02/07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商务安字〔2012〕4号)
各区县商务委,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做好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市商务委制定了《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平安北京”各项工作要求,突出行业特点,按照“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建设世界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商务发展环境,推动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市商务委成立2012年度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许康副主任为组长,魏忆京委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安全监管处,具体承担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区县商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对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疏理和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各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内开办的商场、超市、餐饮企业,要全面、认真、细致的查找问题隐患,尤其是对于直接涉及人员安全疏散和紧急条件下逃生保障的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和顽疾隐患,重点进行自查自纠。涉及全国“两会”会议场所和代表驻地周边200米范围内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要在2月底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二)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4月至6月)各区县商务部门在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属地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督促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动态排查,及时汇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基本情况,建立台帐。
(三)第三阶段:整改销账阶段。(7月至9月)各区县商务部门要积极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进度,明确责任到人。区县商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有关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时限和进度要求落实整改。要发挥联动机制作用,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依法对挂账隐患进行动态整改销账。
(四)第四阶段:巩固深化阶段。(10月至12月)各单位要认真对全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隐患排查中存在不足和问题。同时要结合第四季度的冬季防火工作开展“回头看、查反复”活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深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内容
2012年度商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容易出现和反复出现的隐患问题、易产生事故的关键部位、设施和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和整改。具体突出以下十项内容:
(一)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中英文双语应急广播是否覆盖全部营业区域;
(五)集中收银区的无购物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六)中餐操作间排油烟管道清理是否符合规定;
(七)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配置和维护情况;
(八)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情况;
(九)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区县商务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要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和突出问题隐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协调,增强部门联动。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安监、消防、质监、住建、民防、综治和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发挥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叠加效能。
(三)严格要求,注重工作效果。各区县商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要将隐患排查和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对于商务部门无处罚权的隐患,应按照市商务委《关于加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送、受理、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生产问题反复出现。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实行逐件销账动态管理。
(四)完善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商务部门要按照北京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和商务行业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认真落实一般隐患逐月报、重大隐患随时报的工作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进一步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各区县商务部门请于2月底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商务委安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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