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西安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西安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5/23 |
颁布日期: |
2011/05/23 |
颁布机构: |
西安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西安市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1/05/23 |
颁布日期: |
2011/05/23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西安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市公路建设、养护成果,提升国省干线公路通行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公路交通环境,确保以良好的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迎接全国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实现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检查评比“保六争五”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36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为群众提供整洁舒适的出行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改善公路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状况,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重点对108国道三桥至望长沟段85.3公里,210国道沣峪口至宁陕界40.7公里,107省道关中环线渭南界至眉县界166.6公里,共计292.6公里(以下简称“重点线路”)进行彻底整治。
三、工作阶段安排
全市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全面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5月13日至5月1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为全面治理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四、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城镇过境路段整治。
1.清理过村镇路段公路界以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公路用地界外一定范围内(6米左右)的堆积物,净化过村镇路段路域环境。
2.规范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制止随意摆摊设点,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及各类乱搭乱建,清理公路两侧门店出店经营行为,确保店铺门前干净整齐。
3.规范沿线住户生活垃圾倾倒,落实村镇垃圾清理责任。
4.对占用公路路产开设的加水洗车点、煤厂、沙石场、预制厂、木材厂等,要全部清理至公路路产以外,未经批准的非法场点依法取缔,确保路产无被侵占现象。
5.利用绿化平台、花坛、界桩等设施实现路宅分家,确保公路线形清晰。
(二)规范沿线非公路标牌宣传标语。对公路沿线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要统一规范,制止乱贴、乱画,并对控制区内容易误导司机视线的商业广告标语进行覆盖,维护良好的公路外围环境。各级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对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以跨路门架形式设置的非公路标牌要予以拆除。
(三)规范公路交叉口设置工作。
1.对与干线公路搭接的乡村公路交叉口进行硬化,道路交叉口长度应不少于30米。
2.各公路沿线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厂矿企业、废旧品收购点、垃圾填埋场、煤炭集散场要负责做好开设道口的硬化和卫生保洁工作。对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商业店铺等倚路经营的非公路设施,及与公路平行的场院要通过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平台实施有效隔离,达到出入口与公路搭接规范。
(四)加强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对未经批准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含临时建筑物),要依法予以拆除。
(五)加强公路污染治理,优化通行秩序。对未加盖蓬布、装载不规范和造成“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对砂石料场、煤场等货源地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六)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测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五、职责分工
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各区县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局: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组织交通执法队伍打击侵占、破坏路产,侵犯路权等不法行为,从源头治理车辆沿路抛撒、公路两侧倾倒垃圾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二)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于5月25日前,制定本辖区的环境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联勤联动,相互配合;组织公路沿线各乡镇、单位、村委会开展工作,清理公路两侧杂物,整顿侵占路面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设置远离公路的垃圾集中倾倒点,保证过村镇路段路容干净整洁。
(三)公安部门: 负责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配合具体实施单位开展治理工作。加大对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抓好城镇过境路段交通的疏导管理,加大过境路段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整治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是今年全市交通工作的一件大事,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迎国检工作的重要内容。此次环境整治活动时间紧迫,工作量大,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城建、市容、工商、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及沿线乡镇政府,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环境整治工作。
(二)各区县要围绕整治工作内容,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采取设置宣传站、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教育培养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建立路地共建、责任共担的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把环境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市交通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治活动行动快、效果好的区县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达不到要求的区县和责任人要提请市政府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