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

颁布机构: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23/01/01 颁布日期: 2022/10/13
颁布机构: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23/01/01
颁布日期: 2022/1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国家铁路

中国民用航空

 

公   告

2022年  第8号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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