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淮南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淮南市 适用领域: 食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8/07/07 颁布日期: 2008/07/07
颁布机构: 淮南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淮南市
适用领域: 食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08/07/07
颁布日期: 2008/07/07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08〕5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市场供应,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为前提,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完善检测体系为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淮南建设。   主要任务目标: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95%以上;畜产品瘦肉精不得检出,主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0%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5%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   二、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完善监测检验手段,提升检验监测能力。二是规范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其中2008年创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20个以上;引导认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依法实施获证产品标志管理;规范认证产品的包装标识,加强对获证农产品的产地、产品抽查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和基地,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三是建立和完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坚持采标、制标和贯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农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外农产品标准,配套制订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地方标准,基本形成主导产品和特色产品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   三、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按照省里下达的定时抽检方案要求,做好省级定时抽检工作。积极开展全市蔬菜农残速测工作,对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开展抽样检测,其中2008年全市检测样本不低于12000个,凤台县蔬菜检测室年检测样本不低于3000个,其他各区蔬菜检测室年检测样本不低于1500个。二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重点加强对田家庵区人民路批发市场、安成鑫海批发市场、凤台县城北农贸批发市场的监管。在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检测室,建立进出货登记、进销货台帐、经营户诚信承诺制度。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按程序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并依法进行处理。三是以促进放心农资供应为核心,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渔业生产要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畜牧业生产要抓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的查处。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要检查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要实行突击检查和例行检查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禁用农药行为。加强对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其生产日志、产品标识。四是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节前专项检查活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四、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要以提升农产品整体质量为目标,高标准、高起点地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其中2008年建设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示范区建设要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规模、有特色、有技术标准、有产地和产品认证、有注册商标,做到建立一个示范区,完善一个标准体系,发展一个优势产业,致富一方百姓,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农业标准的宣传贯彻,积极开展“标准推介到田头”咨询服务活动,推进农业标准进村入户。推进水产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保障水产品、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建立年度考评制度,对已获得市级命名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对经审核产品生产达不到技术标准、质量安全无法保证的示范区取消其称号。   五、着力开展重大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   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对存栏牛、羊实施口蹄免疫,对存栏猪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对存栏家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实现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和家畜二维耳标佩挂率5个100%。要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防疫物资的储备和饲料兽药市场管理工作,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保证群众肉品食用安全。加强对水产品生产基地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生产投入品管理,生产基地必须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录生产投入品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疫病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合理使用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试点,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实行“统一药品、统一时间”的防治模式,确保防治用药安全。   六、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实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农委负责召集,市财政、工商、卫生、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级政府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农业部门要做好与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与发布,市农委每季度要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编写季度质量安全信息。要注意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对事关人民群众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权限进行发布。要加强节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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