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加强绿化施工安全意识保证电网正常运行的通知

颁布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电气安全
生效日期: 2010/04/27 颁布日期: 2010/04/27
颁布机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北京市
适用领域: 电气安全
生效日期: 2010/04/27
颁布日期: 2010/04/27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绿化施工安全意识保证电网正常运行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0〕5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多年来,由于绿化施工造成电力安全事故及施工人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今年4月1日丰台园林局绿化队在绿化施工中,因不按规范操作,吊车吊臂与高压线路相碰,导致线路停电,1人触电死亡的事故。目前,全市绿化施工项目都相继开工,为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电网正常运行,现通知如下:   一、园林设计、施工单位在选择植树绿化点及选择树种时,要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不要种植速生、超高树木以及进行堆土造景,避免产生新的树线矛盾,或造成杆塔塔基及附件被埋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二、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临近线路(包括地下电缆)和变电站周边开展绿化工作时,区、县绿化主管部门要与所在区、县供电公司,或北京电力输电公司,或电力电缆公司取得工作联系。请电力部门派专业人员到现场予以配合,共同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签定电力设施保护协议,增设安全警示标识,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等,共同做好电网外力事故的预控工作。对施工场地电力公司权属不明区域,可拨打电力公司客服热线电话95598联系。   三、加强对绿化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电力设施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施工单位要请电力公司专业人员针对线下苗木移植、绿化地点近电安全施工、园林绿化队伍近电作业以及雇用的吊车、铲车、推土机等特种作业司机进行近电作业安全培训,普及电网安全知识,营造绿化与电网和谐平安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日常巡查,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召集监理与施工方现场解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不良影响,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信息。   五、要对施工作业举一反三,保证其它管线的安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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