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重点内容概括:
1. 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民航应急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 明确民航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3. 规定民航应急工作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环节。
4. 建立民航应对突发事件分级响应制度,明确分级响应等级划分标准。
5. 规定民航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6. 明确民航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措施。
7. 规定应急处置结束后的损失评估、设备修复、活动恢复等善后处理工作。
8. 明确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罚款等。
法规意义和影响:
1. 规范民航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民用航空安全。
2. 明确民航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责,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减少突发事件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危害。
新法变化内容:
本规定为新制定的规章,替代了之前施行的民用航空应急工作相关规定。
企事业单位义务和权利:
义务:
1. 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 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3. 消除突发事件隐患;
4. 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 协助配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
权利:
1. 接受民航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参与民航应急工作培训;
3.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合规红线:
1. 未制定或修订应急预案、未组织预案演练。
2. 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
3. 未及时消除突发事件隐患。
4. 未按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干扰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