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江苏省粮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9/04/08 |
颁布日期: |
2009/04/08 |
颁布机构: |
江苏省粮食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食品卫生 |
生效日期: |
2009/04/08 |
颁布日期: |
2009/04/08 |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粮法〔2009〕5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2009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国粮办政〔2009〕48号)和《2009年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要点》(苏办发〔2009〕5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09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八日
2009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立足服务三农、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广泛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粮食行业法制化建设水平和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全面推进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的关键年,也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五年,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解放思想中转变观念,在实事求是中解放思想,用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来研究、谋划、推进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服务和促进粮食行业科学发展。
2.加强宪法和粮食专业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加大宪法宣传力度,融宪法宣传教育于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粮食流通行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继续抓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宣传工作。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要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国家粮食局确定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新高度。《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要认真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刻领会《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立法目的,掌握《办法》明确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要重点加强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行《办法》的自觉性,促进地方储备粮管理规范化。要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办法》的社会影响力。
3.认真抓好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教育工作。行政机关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公务人员法律素养和行政能力直接关系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学法用法实施计划。坚持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4.积极面向种粮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要求,深入乡村、集市,宣传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有关规定,告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5.有效开展对粮食消费者的法制宣传工作。结合2009年法治江苏建设论坛活动,利用社区普法广场、法制宣传栏、法制长廊、电子显示屏等法制宣传载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国家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宏观调控政策,粮食质量和卫生制度,粮油消费常识;推进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宣传展示“放心粮油”产品,引导广大居民科学合理消费粮食,倡导节粮爱粮风尚。
6.加大对粮食经营企业的法制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清仓查库的政策和库存管理工作规定,加强对企业库存的检查与服务,确保企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宣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落实好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部署。
二、积极推进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7.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分解执法权限,做到权责到岗,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第47号令),按照“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的原则,加强对各执法岗位与执法人员的检查与考核,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8.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竞争承储办法、地方储备粮轮换办法、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考核机制等配套制度;制定粮食收购资格定期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修改完善有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9.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粮食质量、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储存和消费安全。加大对粮食收购环节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粮食收购秩序。加强对储备粮、军粮供应、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等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比较关注的涉粮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规范行政许可受理程序、及时公布受理结果。
10.畅通依法行政监督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做好粮食行业依法行政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开工作。按照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要求,梳理和公开行政权力、执法流程,依托互联网,提供统一的公众服务窗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利用地方粮网“局长信箱”、“公众留言”、“勤政廉政”等栏目,公布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个投诉举报事项。落实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粮食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11.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江阴市、泰兴市粮食局继续保留国家粮食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国粮办政〔2009〕64号)。各地要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改进提高的措施,努力提高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
三、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12.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宣传国家粮食政策、粮食市场监管等职能,通过宣传和舆论导向,引导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理性预期,促进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利用地方粮食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粮食法制宣传栏目。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
13.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内容,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征文、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各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4.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普法机构,明确普法职责,协调好普法机构与其他处室的工作衔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保障普法经费,确保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