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检验检疫局关于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颁布机构: |
东莞检验检疫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东莞市 |
适用领域: |
营商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6/05/24 |
颁布日期: |
2006/05/24 |
颁布机构: |
东莞检验检疫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东莞市 |
适用领域: |
营商环境 |
生效日期: |
2006/05/24 |
颁布日期: |
2006/05/24 |
东莞检验检疫局关于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0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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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检验检疫局关于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莞检法〔2006〕52号
本局各科室、办事处、直属单位:
为适应加入世贸的需要,更好地配合地方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根据近期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修改稿)>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字〔2006〕1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制订的《东莞检验检疫局关于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检验检疫局关于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东莞检验检疫局关于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适应加入世贸的需要,更好地配合地方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增强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验检疫工作,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目标,现根据东莞地区检验检疫工作的实际,就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扩大出口及提高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措施:
一、全面深化检验检疫检管模式改革,积极推进“大通关”工作。
加快业务改革,调整和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方式。通过推行“两个认可”,建立“两个监控”,围绕科学把关这一核心,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一个对民营企业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和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质量科学把关的高效运作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网络。从加强生产全过程质量监管入手,大力推行过程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检验监管模式,将传统的批批检验的监管模式转变到以型式试验、抽样检验、过程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等相结合的检验监管模式上来,帮助民营企业营造快进快出的通关环境。针对不同检验检疫对象和不同检验检疫鉴定项目,制订相应的工作规范。对一般、传统出口商品主要以监督抽查为主,涉及健康、安全、卫生、环保等较敏感的出口商品则进行重点检验检疫和监管。
二、推进快速通关核放机制,提高口岸的工作效率。
对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在办理检验检疫、报关等业务时,视同“绿卡”企业,优先予以办理。对提出申请的民营企业实施快速通关核放,根据产品的风险程度、企业分类情况、诚信度以及产品质量情况等对出口民营企业进行符合性评估,评估合格后的企业或产品,由快速通关核放中心将电子报检数据与施检部门监管指令比对审核后直接签证放行,加快民营企业进出口报检业务的完成。
三、对出口民营企业全面实行分类管理,简化验放手续。
根据具体商品的特点,完善分类检验管理和动态管理,完善检验方式的界定和管理,对质量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稳定的民营企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简化验放手续。针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民营企业,制定确实可行措施,在技术指导、工艺改良及质量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指导和帮助,并根据出口产品质量情况及时调整监管措施,保证监管有效、方便进出。
四、大力推广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出口产品争取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待遇。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对经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民营企业,在出口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出口产品质量稳定、诚信度高的前提下,出口产品经我局检验合格后,在深圳口岸免于查验,直接凭我局《出境货物电子转单换证凭条》换取深圳局《出境货物通关单》通关放行。同时将结合东莞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备案上报工作,争取做到合格一家,上报一家。
五、加强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应对措施的宣传,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扩大出口更好地保驾护航。
广泛宣传检验检疫工作履行中国入世的承诺及新出台的业务政策规定,重点做好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新《商检法》及实施条例等宣贯活动。与此同时,广泛收集国外有关进口商品的技术法规、检测规定和标准等信息,密切跟踪主要进口国检测方法、标准的变化情况,及时整理更新,通过不同渠道提供给企业。积极做好对企业政策和技术的指导,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六、积极开展原产地标记保护工作,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及其它区域性关税政策,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的产品出口。
积极开展原产地标记保护工作,帮助更多的名牌产品获取原产地标记认证,扶持和保护地方名优产品,并使其在国外受到保护。同时探索检验检疫工作与原产地标记有机结合的具体办法,为促进进出口业务的迅猛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鼓励民营企业尽可能多地以国产原料替代进口原料,以使出口产品顺利获得发达国家的关税减免;拓展利用普惠制及区域性关税优惠政策的广度,在利用36个普惠制给惠国普惠制减免关税优惠政策、扩大出口的同时,扩大对“东盟成员国”、“曼谷协定”成员国、巴基斯坦等10多个关税优惠国的出口。
七、积极推广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为民营企业把好质量关。
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可业务在出口企业中的覆盖面,突出出口商品质量许可、食品卫生注册登记、原产地标记保护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产品认证等业务重点。立足东莞地区的实际,缩短认证周期、切实解决日常监管和后续管理力度不够、对东莞地区认证市场宏观管理不够等问题,力促企业扩大出口。
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快体系认证推广速度,狠抓评审工作质量,以ISO9000认证为基础,大力开拓IS014000、HACCP、OHSAS18000、QS9000等认证业务,积极探索二证或多证合一的“套餐式”认证工作新模式,扩大企业“走出去”的兼容性,提高检验检疫认证工作效率,促使更多企业增强国际市场准入和参与竞争的能力。
同时利用东莞市政府有关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加快加大扶持力度,通过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协调,把市政府关于对IS09000和IS014000等认证费用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认证获得政府资助提供有力保障。
八、指导民营企业适应国际通行规则和应对突发事件,全方位为民营企业服务
积极加强与民营进出口企业的联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和技术讲座,帮助企业了解和熟悉WTO有关协议和规则、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有关情况,尤其是国外有关产品准入的技术规定,引导民营企业适应国际贸易的通行规则,推动产品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