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常见不合规行为(上)

时间:2023-09-26 10:32:11 浏览:198

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分为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两种形式。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是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污染源监测形式之一,是强化污染源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排污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实现排污许可证发证全覆盖后,加强证后监管成了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今年3月8日,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明确了自行监测监督管理职责划分、建立完善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各省市也陆续出台相应的管理文件和具体规定,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列为常规工作事项,加大执法检查、合规性核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自行监测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监管。




在梳理上述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绿咨力日常服务项目(现场合规评价)问题发现,我们尝试用上中下3篇(手工监测、水污染源自动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来总结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常见不合规行为,欢迎大家一起探讨。本篇手工监测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①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②自行监测开展的规范性和全面性;
③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一、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一)废气排放监测方案常见不规范问题点

●多个污染源共用一个排放口,且涉及到主要污染源,但未将其作为主要排放口,而仅作为一般排放口。

●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污染物去除效率要求(主要涉及含VOCs废气),但未布设进口监测点位。如GB 41616-2022第4.2条,GB 37822-2019第10.3.2条,GB 37824-2019第4.3条,等等排放标准,均对废气污染物最低去除效率有明确要求,需同步监测废气进出口浓度值。

●监测指标遗漏。如:①多个污染源共用一个排放口,且监测点位只能布设在混合后的排气筒上,监测指标未能包括所对应污染源的所有应测指标。②某些行业特征污染物需结合原辅材料及排放标准来确定,如塑料制品行业(注塑工艺)原料种类多,特征污染物比较复杂,监测指标常会遗漏。③利用天然气燃烧(焚烧、氧化)装置处理VOCs废气,未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

●监测频次未达到行业监测技术指南或总则规定的最低要求。

●执行标准错误。如:①当地新实施更严格排放标准,但未及时修订;②未执行更严格的地标或行标,而执行较宽松的国标;③多个污染源共用一个排放口,且污染物执行不同控制要求,未执行最严标准。

(二)废水排放监测方案常见不规范问题点

●缺漏雨水排放口,未按要求监测雨水排放情况。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常见不规范问题点

●监测布点不规范。①未根据厂内主要声源距厂界位置及厂界周围敏感点目标来布点,如有些老厂房距离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等敏感点比较近,但未在其附近厂界布设噪声监测点;②在紧邻交通干线的厂界布点。

●监测频次不满足标准要求。①有夜间生产,但未监测夜间噪声;②周边有敏感点,未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四)其他不规范问题点

●被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但未制定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有明确要求要定期对周边敏感点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但实际未开展。

二、自行监测开展的规范性和全面性

手工自行监测开展过程中常见不规范问题点如下:

●无法提供对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资质和能力确认材料。

●未按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开展监测:①监测频次不足,未按时完成补测或发布不监测情况说明;②随意更改监测方法(采样和分析方法);③只测部分监测指标,部分未监测。

●未保存监测原始记录(包括样品采集记录或现场测试记录、样品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质控措施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规范,记录保存期限需大于5年。

●未如实记录监测期间的实际工况情况,或是记录不完整,或是监测期间工况波动大不稳定,监测数据不具有代表性。

●涉嫌监测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如:①被委托单位超资质范围出具报告;②监测人员不具有相应监测能力;③缺少监测过程记录或记录信息与实际不符;④故意更换、隐匿、遗弃检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检测样品性质;⑤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或者到现场采样、但未开设烟道采样口,出具监测报告。

三、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监测结果未在规定时限内(出具监测报告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上传公开。
公开的监测数据与监测结果不一致。
监测结果公开不完整(包括全部监测点位、采样时间、污染物监测指标及浓度等)。

四、绿咨力的几点建议

●服务机构的选择。建议委托有资质、信誉良好、负责任的第三方机构,核实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认材料留底存档,双方签署正式委托合同,详细规定服务内容及具体技术要求,尽量不要再次分包。

●变更自行监测方案。对照总则和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变动),重新梳理遗漏、错误的内容,变更监测方案。

●监督第三方监测单位。法规要求排污单位要对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可当甩手掌柜,开展现场监测取样时,建议派人全程监督。

●引入“环保管家”。由于涉及到众多法规标准指南,有一定的专业性,且当下第三方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如条件允许,建议引入“环保管家”服务模式,由独立的技术服务机构代表排污单位,全过程参与,服务机构选择对了,事半功倍、省心安心。

来源:叶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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