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对于应急预案演练频次,怎么做才是合规的?
依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企业是否对制定的所有专项预案每年都要演练一次,所有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都要演练一次?
企业提问:根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企业是否对制定的所有专项预案每年都要演练一次,所有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都要演练一次?
应急管理部答复:请正确理解“一次”的意思,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以下评论部分引用自:青岛安全论坛,李勇
很明显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是最低要求。但对于应急演练频次的问题仍有很多争议需要探讨。
一、问题提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每个现场处置方案都要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B 现场处置类预案每半年有一次演练即可。
应急管理部这个回复固然是语法准确、措辞严谨,但事实上并未明确回答这个问题,否则也就不需要对这个回复进行再解读了。
我给的参考答案是:A。
虽然很难接受,虽然在各类检查中只要做到了B的我都会视其为合格,但是实践和理论终究存在一些差距,在理论上,A更符合要求企业进行应急演练的初衷。
二、论据
在山东省应急厅的答复中,其中关于应急演练频次的提问不少,大部分回复都很“严谨”,但终究找到了一条“明确”的答复:
(注:2号令并未对88号令这部分内容修改,因此该回复同样适用2号令)
政府官网的一条回复,也没正式发函,能作为执法依据吗?这肯定是值得商榷的。这条回复只是支持观点,并不是选A的原因,下面就试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为什么选A。
《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也提到: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同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设施,也就是说受众面不是全厂职工,而是具体的部分人员,如果事故超出了现场人员处置能力,则启动综合或专项预案。
可能有些现场处置方案比较通用,但总有一些针对性极强的,假设某企业制定了以下现场处置方案:
1 一号车间喷漆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 二号车间反应釜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 三号车间燃气使用区现场处置方案
4 四号车间地坑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 五号车间总装平台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应急演练的目的是检验预案、完善准备、磨合机制、宣传教育、锻炼队伍。而这几个预案针对的区域完全不同、人群几乎无交叉,如果只演练其中一个预案,演练目的明显难以实现。再回到开头的问题:
A 每个现场处置方案都要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B 现场处置类预案每半年有一次演练即可。
在单一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不需要全员参与的前提下,选A才能确保各车间人员都进行针对性的演练,而不是说每个人半年内都要参与5次演练。
再试想那家有22个现场处置方案的企业,如果按B选项每次抽一个进行演练,即便是轮着来,演练一轮也得11年!一个预案放在档案盒里躺上11年,那一开始辛苦编制出来所为何求?
当然选A。
三、现实困境
工作谁都想做好,奈何实力不允许。
选项A之所以让一些人难以接受,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首先是企业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太多而又不那么有针对性,导致不好组织演练;其次是平时演练形式单一,除了疏散就是喷灭火器,要扩大演练范围不知如何组织;三是是大部分企业的员工不具备自行组织应急演练的素质,最后所有工作都落在安全员身上,就算安全员分身有术,车间的人又是那么好组织的吗?
最终问题又回到了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这一根本症结上。
对于这种情况,政府执法时其实是采取包容审慎态度的,基本不会要求企业提供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记录,因未定期组织演练而被处罚的虽然很多,但基本都是针对连“B”都做不到的企业。很多地区也发布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于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属于首次被发现,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9月1日起,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最高可罚35万元,不是危言耸听,不合规真会被罚!
过往案例
上海:
据上海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上海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的关于对上海新纺联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纺联)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纺联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演练;2、企业未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
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上海应急管理部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对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圆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山东:
淄博市博山盛润油泵厂、淄博市博山奎峰机械厂、山东富源履带机械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石马中心加油站因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分别被处以罚款1万元、4.6万元、1万元、2.5万元。
湖南: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教育印刷厂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相关规定,给予以上2家企业现金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厦门:
2019年9月25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厦门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9年未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经调查取证,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查明该公司2019年上半年未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该行为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苏州:
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定期进行演练。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给予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
2019年11月,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敏达新电气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违法行为。对圳市敏达新电气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因没有修订应急预案被罚
京日饲料遭罚款1.5万元 未按规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月12日讯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京日饲料有限公司(简称“京日饲料”)未按规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罚款1.5万元。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生效。
演练准备情况评估
(一)演练策划与设计
1.目标是否明确且具有针对性,符合本单位实际;
2.演练目标是否简明、合理、具体、可量化和可实现;
3.演练目标是否已明确“由谁在什么条件下完成什么任务,依据什么标准,取得什么效果”;
4.演练目标设置是否从提高参演人员的应急能力角度考虑;
5.设计的演练情景是否符合演练单位实际情况,且有利于促进实现演练目标和提高参演人员应急能力;
6.是否考虑到演练现场及可能对周边社会秩序造成的影响;
7.演练情景内容是否包括了情景概要、事件后果、背景信息、演化过程等要素,要素较为全面;
8.演练情景中的各事件之间的演化衔接关系是否科学、合理,各事件有确定的发生与持续时间;
9.是否确定了各参演单位和角色在各场景中的期望行动以及期望行动之间的衔接关系;
10.是否确定所需注入的信息及其注入形式;
(二)演练文件编制
11.是否制定了演练工作方案、安全及各类保障方案、宣传方案;
12.是否根据演练需要编制了演练脚本或演练观摩手册;
13.各单项文件中是否要素齐全、内容合理,符合演练规范要求;
14.是否文字通顺、语言精炼、通俗易懂;
15.是否内容格式规范,各项附件项目齐全、编排顺序合理;
16.演练工作方案经过评审或报批;
17.演练保障方案是否印发到演练的各保障部门;
18.演练宣传方案是否考虑到演练前、中、后各环节宣传需要;
19.编制的观摩手册中各项要素是否齐全、并有安全告知;
20. 人员是否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数量满足演练(事故救援)要求;
21.演练是否经费充足,保障充分;
22.器材使用是否管理科学、规范,满足演练需要;
23.场地选择是否符合演练策划情景设置要求,现场条件满足演练要求;
(三)演练保障
24.演练活动安全保障条件是否准备到位并满足要求;
25.是否充分考虑演练实施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
26.参演人员是否能够确保自身安全的安全措施;
27.采用多种通信保障措施,有备份通信手段;
28.是否对各项演练(事故救援)保障条件进行了检查确认;
演练实施情况评估
(一)预警与信息报告
29.演练单位能够根据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
30.演练单位有明确的预警条件、方式和方法;
31.对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现场人员发现险情或隐患进行及时预警;
32.预警方式、方法和预警结果在演练中表现有效;
33.演练单位内部信息通报系统能够及时投入使用,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事故信息;
34.演练中事故信息报告程序规范,符合应急预案要求;
35.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程序,并持续更新;
36.能够快速向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周边群众通报事故信息;
37.演练单位是否能够依据应急预案快速确定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等级;
(二)紧急动员
38.演练单位是否能够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采用有效的工作程序,警告、通知和动员相应范围内人员;
39.演练是否单位能够通过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人员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40.演练单位应急响应是否迅速,动员效果较好;
41.演练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能够及时开展事故早期评估,获取事件的准确信息;
(三)事故检测
42.演练单位及相关单位能够持续跟踪、监测事故全过程;
43.事故监测人员能够科学评估其潜在危害性;
44.能够及时报告事态评估信息;
(四)指挥与与研判
45.现场指挥部能否及时成立,并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转;
46.指挥人员能否指挥和控制其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响应行动;
47.指挥人员能否掌控全局协调;
48.指挥部各位成员能否在较短或规定时间内到位,分工明确并各负其责;
49.现场指挥部能否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处置案并报总指挥部批准;
50.指挥部重要岗位是否有后备人选,并能够根据演练(事故救援)活动的进行合理轮换;
51.现场指挥部制定的事故救援方案是否科学可行;
52.是否调集了足够的应急事故救援资源和装备(包括专业事故救援人员和相关装备);
53.现场指挥部能否与当地政府或本单位指挥中心信息畅通,并实现信息持续更新和共享;
54.应急指挥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可行;
55.指挥部能否对事故现场有效传达指令,进行有效管控;
56.应急指挥中心能否及时启用,各项功能正常、满足使用;
57.参演人员是否能够按照处置方案规定或在指定的时间内迅速达到现场开展事故救援;
58.参演人员是否能够对事故先期状况做出正确判断,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科学、合理,处置结果有效;
59.现场参演人员是否职责清晰、分工合理;
60.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正确、规范,处置措施执行到位;
(五)事故处置
61.参演人员之间是否联络有效,沟通顺畅有效,并能够有序配合,协同事故救援;
62.事故现场处置过程中,参演人员是否能够对现场实施持续安全监测或监控;
63.事故处置过程中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事故发生;
64.针对事故现场是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事故救援人员安全;
(六)应急资源管理
65.根据事态评估结果,能否识别和确定应急行动所需的各类资源,同时根据需要联系资源供应方;
66.参演人员是否能够快速、科学使用外部提供的应急资源并投入应急事故救援行动;
67.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等数量和性能是否能够满足现场应急需要;
68.应急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序,不存在浪费情况;
(七)应急通讯
69.通信网络系统是否正常运转,通讯能力能够满足应急响应的需求;
70.应急队伍是否能够建立多途径的通信系统,确保通讯畅;
71.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通讯设备的管理;
72.应急通信效果是否良好;
73.演练各方通信信息是否顺畅;
(八)信息公开
74.是否明确事故信息发布部门、发布原则;
75.事故信息是否能够由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
76.是否指定了专门负责公共关系的人员,主动协调媒体;
77.是否主动就事故情况在内部进行告知,并及时通知相关方(股东/家属/周边居民等);
78.是否能够对事件舆情持续监测和研判,并对涉及的公共信息妥善处置;
(九)人员保护方案
79.演练(事故救援)单位是否能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协调有关方面确保各方人员安全;
80.应急事故救援人员是否配备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或采取了必要自我安全防护措施;
81.是否有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波及或影响的人员的安全保护;
82.针对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特殊人群,是否能够采取适当方式发出警告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十)警戒与管制
83.关键应急场所的人员进出通道是否受到有效管制;
84.是否合理设置了交通管制点,划定管制区域;各种警戒制与管制标志、标识设置是否明显,警戒措施是否完善;
85.是否有效控制出入口,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保证道路畅通
(十一)医疗救护
86.应急响应人员是否对受伤害人员采取先期急救;
87.急救药品、器材配备是否有效;
88.是否及时与场外医疗救护资源建立联系求得支援;
89.伤员是否得到及时救治;
90.现场医疗人员是否能够对伤病人员伤情作出正确诊断,并按照既定的医疗程序对伤病人员进行处置;
91.现场急救车辆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将伤员送往医院,并带齐伤员有关资料;
(十二)现场控制与恢复
92.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安全健康与环境、设备与设施方面的潜在危害,是否为降低事故影响而制定有效的技术对策和措施;
93.事故现场产生的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并确保没有造成二次污染或危害;
94.是否能够有效安置疏散人员,清点人数,划定安全区域并提供基本生活等后勤保障;
95.现场保障条件是否满足事故处置、控制和恢复基本需要;
96.演练情景设计合理,满足演练要求;
97.演练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
(十三)其他
98.参演人员是否能够按时就位、正确并熟练使用应急器材;
99.应急响应的解除程序是否符合实际并与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100.应急预案是否得到了充分验证和检验,并发现了不足。
来源:EHS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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