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如何设置应急池

时间:2019-03-26 14:11:26 浏览:1617

作者:罗自坚

编辑:符莉曼

3月21日下午14时48分左右,江苏盐城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截至23日7时,本次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救治的伤员中危重21人、重伤73人,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国内两起重大化工厂爆炸事故。


2005 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由于对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且没有事故状态下阻止含有大量苯、硝基苯等物料的“清净下水”进入松花江的设施和要求,也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有关防止 污染的规定,致使事故现场地面水进入“清净下水”排水系统,流入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体严重污染。


2006年1月6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长征化工有限公司六氯车间一反应釜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利用已有的雨水回收系统和废水预处理池,收集了事故污水,经预处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没有造成环境次生污染。


两起事故都造成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但两个公司在事故状态对环境影响的不同结果表明必备的防污设施和措施对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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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事故池的设置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中国石化建标[2006]43号文件第2条明确规定石化企业必须具备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主要是为了防范和控制石化企业发生事故时或者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物料泄漏和污染对周边水体管家污染和危害,降低环境风险。


那么,化工企业的事故池到底应该设置多大呢,下面就让小编给你介绍下:


事故排水设施的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或者围堰内区域等。GB50483—2009 条文说明 6.6 规定:

应急事故废水池容量=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装置或罐区围堤内净空容量-事故废水管道容量

其中,应急事故废水的最大量包括 3 部分: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储罐物料量; 在装置区或储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储罐(最少 3 个)的喷淋水量;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可用下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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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V消+V雨)max

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


V1

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储罐的物料储存量,m3。


计算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储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


V消

在装置区或储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储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


V雨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最大降雨量, m3;


V2

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 防火堤内净空容量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之和,m3,罐区防火堤内容积应以防火堤内可利用的有效容积计算。



应急事故水池是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系统的重要成部分,希望每一次环境事故能在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完备的事故应急措施下,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来源:化工企业如何设置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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