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系统火灾应急预案(2014)

颁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4/01/22 颁布日期: 2014/01/22
颁布机构: 无锡市卫生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14/01/22
颁布日期: 2014/01/22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系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锡卫规财〔2014〕2号) 局各直属单位,各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调整后的《无锡市卫生系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请参照执行。 无锡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2日   无锡市卫生系统火灾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意外事故,减少和避免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组成及任务   (一)火灾应急组织   火灾应急组织主要包括火灾指挥部、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重症转移组。   1.火灾指挥部。设于单位消防控制中心内(或离发生火灾较近的安全地带),总指挥由单位主要领导或火灾现场最高领导担任,负责现场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救援等工作。   职责:协调各部门人员;火灾现场的其它应急决策(如确定疏散楼层,指挥疏散病人及家属,制定扑救措施等)。   2.灭火行动组。由志愿消防队员、保安、事发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和防护装备。   职责:利用一切消防器材,奋力进行扑救,尽量控制和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当火情不可控制或消防官兵到来后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撤离并接受其它任务。   3.疏散引导组。除参与扑救火灾的人员以外,经现场指挥确定,由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按现场指挥的指令,将指定楼层(地点)的病人及家属或其他人员从楼梯内侧及时有序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阻止非救援人员返回危险区;协助救护危重病人,并逐一检查每一房间的人员疏散情况。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急诊值班人员(或者单位医务人员)组成。   职责:在安全通道出口处,引导病人及家属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集中,安抚情绪,并对需要治疗的伤员进行基础性治疗,对重症患者向总指挥建议到医院抢救室进行抢救。   5.重症转移组。由ICU医护、后勤、机关等人员组成。   职责:对必须撤离ICU、骨科、产科等特殊科室的重症人员实施救护。   6.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或者总值班人员担任。   职责:在第一时间向119报警;通知安全部门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将火灾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二)通讯网络   建立通讯网络(见下图),及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火警地与指挥室之间的通讯、火警地与非火警地之间的传递可采用对讲机、应急消防广播、固定电话和移动通讯等联络方式。   通讯网络图(略)   二、报警及处置程序   (一)报警   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险情时,应立即查明地点,确认后应立即通知该地点工作人员,并组织志愿消防队员或就近工作人员扑救,迅速报告(白天单位办公室、夜间总值班)。同时向公安局消防部门(119)、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110)报警。单位办公室或总值班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向公安局消防部门(119)、市卫生局总值班(81822061)和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110)报警时应讲清:单位名称、火灾事故发生的部位(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有无被困人员、报警人姓名、接警人姓名。   (二)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火警或火灾时,消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照消控中心应急处置程序进行操作,密切监控自动消防泵和自动喷淋、排烟等设施的工作情况,并与水泵房、配电柜等重点要害场所值班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应急广播播放疏散命令正常。   1.总指挥:   (1)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火灾事故现场,迅速了解火情,并在现场或消防控制中心设置指挥部,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2)迅速召集各部门值班人员,分配扑救、疏散、抢险任务,组织单位志愿消防队员和一切力量,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积极进行扑救。无法扑灭时,应以控制火势蔓延为目标,设立水枪阵地,确保人员疏散。(疏散方案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当消防队到达后,向消防队领导汇报火情,并移交指挥权,随后协助消防队领导指挥作战。   2.灭火行动组:   (1)接到报警后, 先了解现场火情。   (2)应立即携带附近的灭火器,赶往火灾(事故)现场;使用火灾附近的消火栓连结并铺平消防水带,按照分工灭火。   (3)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后并证实是火灾后,立即将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装置由手动转换为自动,并将消防广播接通。等待总指挥下达指令。   3.疏散组:   (1)火灾初起时,所在科室或者楼面工作人员一人负责报警,其余工作人员分成二组,一组组织该楼层的病人及家属或其他人员向一楼疏散,阻止非救援人员返回危险区,关闭各防火门;另一组立即进行扑救和控制火势蔓延。   (2)当灭火行动组到达现场后,另一组也全力投入疏散工作。   (3)所有值班人员应备带电筒、防毒面具或湿口罩等,在事发大楼门前集中,迅速分组分解任务,按照事发楼层、上一层、上二层--顶层、下一层、下二层--底层顺序进行疏散;带领每一个楼层每一房间的病人及家属到疏散通道口,沿着楼梯内侧有序安全转移,逐一招呼病人及家属,待确认病人及家属已全部疏散完毕后,疏散组迅速撤出现场。   (4)对老幼病残和行动不便者,应采取扶、背、抱、抬等方式,竭尽全力抢救出危险区域。   (5)如现场已经烟雾弥漫,则应用湿口罩掩住本人及病人的口鼻,尽量采用低姿或跑或爬脱离险境。   4.安全救护组:   (1)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准备急救箱、担架、氧气袋等急救用品,按总指挥指令赶至指定场所。   (2)在事发大楼前,设置明显标志。如被疏散者是病人,则按照治疗方案继续诊治,如是疏散时受伤的则请保健医生进行救治。   (3)向病人及家属解释时要沉着镇静,安抚病人情绪,阻止病人及家属返回危险区域。   5.重症转移组:   由担架员及医护人员组成,对必须撤离ICU、骨科、产科等科室的重症人员立即实施救护。   6.其他人员:   (1)门卫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开启大门,保持大门通道畅通,迎候消防车并指引失火方位。   (2)总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单位就近职工参加扑救工作。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学生、临时工可以作为后备力量负责疏散工作。   三、各类人员职责   (一)单位主要领导   负责指挥灭火、救援、疏散及善后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门   1.安全生产部门干部负责协助指挥灭火、救援、疏散及善后现场保护工作。   2.保安人员负责灭火、组织担架、维持疏散秩序及善后场地保护工作。   (三)基建工程人员   负责提供建筑物内部结构的详细情况。   (四)一般工作人员   负责协助疏散、组织担架、维持秩序及善后服务工作。   (五)病区值班人员   负责先期灭火(火源地值班人员)、维持病区秩序、组织疏散、救护危重病人及清点病区撤离的人员。   (六)志愿消防队员   负责组织灭火及组织担架。   (七)消防控制中心人员   负责执行火灾总指挥部各项命令。   (八)变电所工作人员   负责执行火灾总指挥部各项命令。   四、善后处理工作   (一)疏散后人员清点   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本部门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各科负责人负责清点病人及家属,防止遗漏。   (二)水电保障   办公室负责视情况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联系。   (三)病人及家属生活保障   食堂视情况准备食品和饮料,安排好疏散人员的临时用餐。   (四)火灾现场保护与事故调查   保卫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部门及上级主管部分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场事故原因调查,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报上级主管局。   (五)消防器材更新   调查结束后,重新配备轻便灭火器。对火灾中使用的固定消防设施重新进行安装和调试。   (六)火灾事故回顾和教育   五、培训工作   每年举行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各一次以上,时间主要集中在6月、11月。   各单位应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本预案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灭火知识、逃生和救援知识、局和本单位的火灾应急预案等,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作出正确反应。指挥组、灭火组等各组成员要相对固定,单位其他应急预案可围绕或参照本预案制定实施。   本方案即日起实施,2004年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系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锡卫规财〔2004〕87号)同时废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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