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邯郸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邯郸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颁布日期: |
2013/12/16 |
颁布机构: |
邯郸市人民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邯郸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颁布日期: |
2013/12/16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6日
邯郸市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方案》(办字〔2013〕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强化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为着眼点,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突出“三项制度”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重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承诺期限
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承诺期为2年。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组织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
(二)条块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工作。
(三)逐级负责,确保有序开展。哪一级负责组织签订承诺书,哪一级负责督导落实。
(四)注重实效,突出践诺效果考核。注重承诺制建设质量,严格兑现承诺条款;制定配套措施,加大激励和约束力度,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四、承诺内容和范围
(一)承诺内容。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核心,突出强化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培训责任,防范职业危害,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承诺内容。
(二)承诺范围。
1.高危行业(领域)。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
2.重点行业(领域)。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机场、航空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
3.事业单位。水利、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领域)所有单位。
4.规模以上企业。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粮库、物流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储存单位。
5.人员密集场所。可容纳50人以上的车站、码头、商(市)场、宾馆、影剧院、网吧、旅游、体育健身、餐饮和娱乐场所等。
6.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实行承诺制的企事业单位。
五、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3年12月15日前)。
各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数量及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不同行业企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承诺书,明确责任单位,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签订(2013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
1.市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市启动大会,对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深入发动,启动承诺书签订活动,举行承诺书签订仪式,选定不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代表现场签订和宣读安全生产承诺书。
2.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与市政府签订承诺书,其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没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模以下企业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承诺。
3.在承诺书签订后一周内,与各级政府签订承诺书的单位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法定代表人当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显要位置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将承诺事项逐一逐级分解,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
(三)兑现落实(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各承诺单位严格按照承诺书明确的承诺事项,制定兑现实施计划,逐条逐项兑现落实承诺内容。每半年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作出阶段性工作小结,分别于每年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一次述职,每年末对承诺落实情况专题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述职。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全面做好深化承诺制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履行承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承诺落实情况纳入督导检查、监察执法首查必查内容,严格督促承诺单位认真兑现承诺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对承诺书签订督查情况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和县(市、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组织1次以安全生产承诺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督导检查、执法检查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每次检查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同级安委办。每年的第四季度,市和县(市、区)、乡(镇)政府对各承诺单位兑现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严格考核各承诺单位目标任务完成质量。各级各部门对直接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的年度检查要达到100%,对下一级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抽查达到10%以上。市安委办对各单位承诺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诚信管理,网上公示。省、市、县统一组织建立安全生产承诺网上公示系统,分级建立承诺单位诚信档案,将承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承诺事项、承诺期间事故发生情况、被检查情况、受处罚和表彰奖励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安委会统一制定企业和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企事业单位对践诺成果做好自我评价申报工作,做好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复查工作。对承诺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按A、B、C、D四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各相关部门都要制定企业安全诚信管理措施,对安全诚信等级高的企业,在项目建设、招投标、资格审批(查)、签证续证、银行信贷、资金补贴、用地、用电、税收、保险、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诚信等级低的给予限制;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
(四)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组织签订承诺书和严格督促兑现落实等主要环节抓工作,确保承诺好、兑现实。各承诺单位要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定期检查承诺事项兑现落实情况,经常性地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及时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业员工监督。
各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承诺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签订的承诺书进行汇总、分类建档,每半年对本行业(领域)承诺制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总结,承诺书签订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报本级安委办和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安委办、市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整理后分别于每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附件
邯郸市安全生产承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孟广军 副市长
副组长: 李文杰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尚万雷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成 员: 阎金明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全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局局长
谢学斌 市法制办副主任
耿永忠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长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连海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地震局局长
王友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王保世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政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瑞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 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齐静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梦虎 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王和平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沈付湘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洪彬 市建设局副局长、建管办主任
王志全 市水利局副局长
宋永平 市农业机械化办公室主任
刘炳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国强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良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蒿志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史旗凯 市国资委副主任
石章合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静波 市质监局副局长
韦秀森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陈 涛 市粮食局副局长
张恒山 市旅游局副局长
侯宁斌 市供销社副主任
成云祥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齐怀勋 河北煤监局邯郸分局副局长
靳保国 市总工会调研员
刘 伟 团市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文杰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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