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实施方案
颁布机构: |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3/27 |
颁布日期: |
2013/03/27 |
颁布机构: |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南昌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3/03/27 |
颁布日期: |
2013/03/27 |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安监管字〔2013〕39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南昌市化工企业贯彻落实《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我局特制定《南昌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7日
南昌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广《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逐步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化工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化工企业:
(一)加强安全培训。通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实现企业全覆盖、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所有人员掌握《禁令》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行为。
(二)提高安全管理。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加强隐患治理。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四)建立长效机制。贯彻实施《禁令》,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安监局:
(一)加强《禁令》宣贯。充分利用专题会议、广播媒体、企业现场宣贯等形式,使辖区所有化工企业认识《禁令》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贯彻落实《禁令》的自觉性。
(二)加强培训考评。将《禁令》作为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实效。
(三)强化企业监管。将《禁令》的贯彻落实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禁令》相关要求,提升现场监管和执法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宣贯部署阶段(3至4月)。
各县区安监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本年度工作安排,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培训教育、典型示范引导等形式,迅速对本方案进行宣贯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紧实施。请各县区安监局于4月15日前要将本方案传达至所有化工企业。
(二)自查自改阶段(4月)。
化工企业作为贯彻落实《禁令》的主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将《禁令》制作宣传牌固定在厂区,将《禁令》手册印发至所有员工人手一份,并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加强《禁令》的宣传;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熟悉《禁令》,加强对《禁令》的培训教育,将其列入厂、车间、班组岗位培训的必需内容,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操作,考核记录要存档;
3、针对《禁令》每一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规定或违反禁令处罚措施,对员工违反《禁令》行为严格处罚;
4、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4月30日前,将本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情况书面报当地县级安监部门。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至7月)。
5月至6月,各县区要根据所部署企业上报的自查自改工作情况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贯彻实施《禁令》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化工企业的《禁令》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公告牌悬挂张贴、违反禁令处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操作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未组织培训教育、悬挂张贴的予以警告;对违反禁令未落实处罚措施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情节严重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记录整理成执法检查工作台账,注重跟踪督办。
7月,市安监局将针对县级安监部门全面排查情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挂牌督办等企业开展贯彻落实《禁令》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总结分析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8月15日前,请各县区安监局将此次贯彻落实《禁令实施方案》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汇总相关数据台帐,分析工作成效,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局。
(五)巩固提高阶段
各县区安监局要以此次贯彻落实《禁令》行动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各县区安监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禁令》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化工企业推动贯彻落实《禁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贯彻落实《禁令》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禁令》宣传教育。各县区安监局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典型示范引导等多种形式宣传《禁令》安全知识,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精心组织《禁令》活动,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化工企业要加强《禁令》的培训教育,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熟悉《禁令》,列入厂、车间、班组岗位培训的必需内容;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公告牌等多种形式,加强《禁令》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四个结合”。各县区安监局要将推进化工企业贯彻落实《禁令》作为本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四个结合”:将化工企业贯彻落实《禁令》情况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素质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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