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颁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山西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8/17 颁布日期: 2012/08/17
颁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山西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8/17
颁布日期: 2012/08/17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 (晋建质字[2012]28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的有关要求,省厅制定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2.《中央驻晋和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17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央驻晋、省属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考核。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以下简称“厅安委办”)。   第四条 建筑安全生产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的依据是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要求、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建筑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   第五条 考核分为控制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任务,制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中央驻晋和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责任体系、措施落实等。控制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指标等。   第六条 考核采取企业自评与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内业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厅安委办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央驻晋、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八条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央驻晋、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第二年1月5日前完成安全生产自查,并于1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书面报厅安委办。   第九条 厅安委办于第二年1月中旬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央驻晋、省属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各有关单位应当对照考核细则,提前准备考核资料。   第十条 厅安委办对照年度《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中央驻晋和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细则》,逐项打分。   第十一条 考核结束后,厅安委办将考核得分情况报厅安委会全体会议审定。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由厅安委会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死亡控制指标超出规定数量、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总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含)至70分为“合格”;70分(含)至85分为“良好”;85分(含)以上为“优秀”。   第十三条 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央驻晋、省属建筑施工企业,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表彰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并择优向省政府或省政府安委会推荐表彰。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考核为“不合格”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较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委、省政府取消该市当年度三合一考核“优秀”资格。考核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当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为“不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当年资质动态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各设区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对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建筑施工企业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7日起施行。   附件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序号 内 容 考评标准(控制指标)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一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50分   1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 省厅下达年度控制指标。 超过控制指标得0分 50分   2 一般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次 发生一起为不合格 --   二 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0分   1 部门 安全 生产 监管 体制 机制 (20分) 组织 领导 (5分) 1、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查阅文件 2   2、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与县级部门、监管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查阅文件、记录 1   3、设立了独立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数量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查阅文件、实地考查 1   4、市级住建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定期向省厅反映建筑安全生产情况。 核对报送情况,低于10期,不得分。 1   制度 建设 (2分) 1、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十项制度,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项制度。 查阅文件 1   2、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五落实”。 查阅文件 1   序号 内 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1 部门 安全 生产 监管 体制 机制 (20分) 宣传   教育   培训 (3分) 1、组织培训各级执法人员,并持证上岗。 查阅文件、记录 1   2、按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查阅文件、记录 1   3、组织各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时段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查阅文件、记录 1   应急 管理 (2分) 1、建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按规定开展演练。 查阅文件 1   2、依托国有大型企业建立辖区内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实地查看 1   企业 监管 (2分) 1、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活动,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查阅文件、资料 1   2、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监管部门、监管领导、监管人员“三落实”,并在媒体公布。 查阅文件 1   项目 监管 (4分) 1、对已办理了安全监督手续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查阅资料、记录 2   2、对手续不全或无手续开工建设的非法违法工程,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报请属地人民政府进行查处。 随机抽查2工地,查阅文件、记录,每发现一起,本项不得分。 2   事故 查处 (2分) 1、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及统计分析制度。 查阅文件、记录 1   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事故责任企业进行处罚。 查阅文件 1   序号 内 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2 行政 执法 (3分)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1分) 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依法进行处罚。 查阅通知、记录、总结 1   打非治违(1分)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查八种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查阅文件、记录、总结 1   日常监督(1分) 编制2012年度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加强执法统计工作,及时向省厅报送有关执法数据。               查阅文件、记录、总结 1   3 基层 基础 (7分) 安全 文化   建设 (2分) 1、积极创建建筑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计划、有方案,完成省厅要求的创建数量。 查阅文件 1   2、积极开展本市建筑安全生产技能大赛。 查阅文件 1   建筑 施工   安全 标准 化 (3分) 1、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按阶段性要求完成企业安全认证和项目达标验收任务。 查阅文件 2   2、积极开展“安全、文明、绿色、环保”工地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查阅文件、查验工地评比验收情况 1   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2分)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按阶段性要求实现视频监控有关要求。 随机查看2个以上项目和企业 2   序号 内 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4 企业   主体   责任   落实 (5分) 企业 制度   建设 (2分) 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整改措施监督落实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并用制度管人、管事。 随机抽检2个企业。 2   企业 行为 (3分) 1、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齐全有效。 随机抽检2个企业,每发现一个企业未落实,不得分。 1   2、辖区内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同上 1   3、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同上 1   5 负责   监管   的建   筑工   程施   工安   全管   理情 况 (9分) 建设 单位 (2分) 1、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办理了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随机抽查2个在建工程项目,每发现一个项目未落实,不得分。 1   2、按规定拨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情况。 1   监理 单位 (2分) 1、辖区内建筑工程编制了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同上 1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1   序号 内 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5 负责   监管   的建   筑工   程施   工安   全管   理情 况 (9分) 施工 单位 (5分) 1、辖区内项目施工前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 同上 1   2、辖区内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置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有关规定。 1   3、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洞口防护、模板工程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 1   4、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办理了备案和使用登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 1   5、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1   6 食品   安全 (6分) 建筑   工地   食堂 (6分) 1、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 随机抽查2个在建工程项目,每发现一个工地未落实,不得分。 2   2、没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   3、建立和落实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和出入库、使用登记制度。 1   4、炊具应生熟分开存放在封闭橱柜内,炊具、餐具应消毒使用 1   5、合理设置制作间、储藏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和上下水设施,保持食堂清洁卫生。 1   7 扣分项 事故上报 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发现一次 -10   发现二次及以上 -30     备注: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和大同市市政管委。   附件2   中央驻晋、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序号 内  容 考核标准(控制指标)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一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50分   1 一般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次 超出指标为不合格。 --   二 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0分   1 组织 领导 (15分) 责任 体系 (3分) 1、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检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制度和熟悉程度。 1   2、建立岗位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3、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制活动。 查验承诺书和有关记录。 1   人员 机构 (2分) 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相关文件。 2   规章 制度 (5分) 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职业危害防治、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设备管理等制度,并按制度管人、管事。 查企业印发的文件,每发现一项未落实,不得分。 4   序号 内  容 考核标准(控制指标)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1 组织 领导 (15分) 规章 制度 (5分) 2、建立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查企业印发的文件,每发现一项未落实,不得分。 1   安全 投入 (5分) 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应急救援等设备投入、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宣传培训所需资金。 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5   2 基础 工作 (9分)       安全 管理 (2分) 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落实带班制度。 抽查企业相关台账。 2   安全 台账 (2分)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账、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台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详实、全面。 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及记录。 2   教育 培训 (5分) 1、“三类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经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1   3、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1   4、新职工入场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查相应教育培训档案。 1   5、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类别、持证情况。 1   序号 内  容 考核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3 施工 现场 (16分)   现场 作业 (10分)   1、现场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查看2个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未落实,不得分。 1   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同上 1   3、危险作业安全操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同上 1   4、临时设施设置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有关规定。 同上 2   5、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洞口防护、模板工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 同上 2   6、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办理了备案和使用登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 同上 1   7、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同上 1   8、职工穿戴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查看2个施工现场。 1   隐患 整改 (4分) 1、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查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现场查看。 2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查台账资料。 2   应急 救援 (2分) 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定期开展演练。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是否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   序号 内  容 考核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4 建筑 工地 食堂 (4分) 1、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 实地查看2个工地食堂。 1   2、建立和落实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和出入库、使用登记制度。 1   3、炊具应生熟分开存放在封闭橱柜内,炊具、餐具应消毒使用。 1   4、合理设置制作间、储藏间,保持食堂清洁卫生。 1   5 重点 工作 (6分) 1、按照上级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 查看文件、台账。 2   2、建筑施工标准化工作按省厅要求达标。 查验收企业安全认证书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证明。 2   3、开展建筑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查验创建成果。 1   4、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建设按省厅要求开展。 随机抽查2个工地。 1   6 扣分项 企业被各级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发生一次扣5分,扣满10分止。 根据各类通报和处罚文书。 -10   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发现一次 -10   发现二次及以上 -30     备注:本细则考核对象包括中铁三局、中铁十二局、中铁十七局和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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