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

颁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生效日期: 2011/08/25 颁布日期: 2011/08/25
颁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生效日期: 2011/08/25
颁布日期: 2011/08/25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 (豫环文〔2011〕19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和《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环办函〔2011〕920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开展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加强对其辐射安全监管是防止失控放射源造成环境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消除潜在辐射安全隐患的有效手段。为加强全省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应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各市、县环保局应充分认识到开展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特别是从业人员的认识水平。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从事辐射管理、监测人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开展普查,摸清底数   各市、县环保局要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和熔炼炉普查工作。要摸清辖区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底数,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对已经开展辐射监测的和未开展辐射监测的,区分类别,分类管理。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业务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管理。   三、制定措施,建立机制   各市、县环保局应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划定时间节点,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逐步使辖区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全部开展辐射监测。   四、加大投入,做好服务   各市、县环保局要积极想办法,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放射性监测,建立辐射监测、管理、报告制度。可参照安阳的做法(附件2),采取以奖代补等政策,积极申请资金,对重点企业要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其他企业配置基本的辐射监测仪器。   各市、县环保局请于10月17日前把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熔炼炉摸底情况,以及工作进展及时上报省环保厅。   附件:1、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略)   2、安阳市加强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管理做法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2:   安阳市加强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管理做法   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管理是当前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5月1起实施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令),第三十五条要求: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建立辐射监测系统,配备足够的辐射监测人员,在废旧金属原料入炉前、产品出厂前进行辐射监测,并将放射性指标纳入产品合格指标体系中。为保护辐射环境、保护公众健康,防止放射源与废旧金属一同入炉熔炼,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广泛调研、认真谋划、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工作有:   一是摸清底数,切实开展废旧金属熔炼企业普查   为加强我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彻底摸清我市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熔炼炉使用和管理情况,今年4月,开展了全市废旧金属熔炼企业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熔炼炉数量、近三年废旧金属入炉量、辐射仪器配备情况、辐射监测情况等。普查结果表明,安阳市共有废旧金属熔炼企业73家,熔炼炉160座。绝大多数企业未配备辐射监测仪器,未废旧金属入炉前后监测。通过普查,彻底摸清了我市废旧金属熔炼炉使用和管理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建立废旧金属熔炼企业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令),立足于安阳实际,制定了《安阳市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制度、辐射监测人员和监测仪器、辐射监测方法和记录、事故预警、法律责任、市、县(市、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频次等均做了详细规定。该办法的制定,明确了市级和县(市、区)级辐射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细化了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管理措施,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强的特点。   三是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支持废旧金属熔炼企业配备辐射监测设备   目前,安阳市环保局下发了安环文〔2011〕193号《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我市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市推进放射性在线监测系统或配备满足企业生产要求的辐射监测仪器,以做好废旧金属入炉前后辐射监测。   今年上半年,安阳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176万,用于放射源自动监控、县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及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管理。根据环保部新修订的《办法》要求,我们对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制订了监测管理办法,大企业建设辐射监控系统,小企业以“以奖代补”方式配置辐射监测仪,以期达到对全市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目的,做好最后一道防线!现在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预计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 ------End------
相关法规解读 more+
  •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