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关于开展燃气用具安装、修理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通知
        
        
          
            
              
                | 颁布机构: | 汕头市其他机构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汕头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教育培训 | 
              
                | 生效日期: | 2012/06/04 | 颁布日期: | 2012/06/04 | 
            
          
         
        
          
            
              
                | 颁布机构: | 汕头市其他机构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汕头市 | 
              
              	| 适用领域: | 职业教育培训 | 
              
                | 生效日期: | 2012/06/04 | 
              
              	| 颁布日期: | 2012/06/04 | 
            
          
         
        
汕头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开展燃气用具安装、修理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通知
(汕建技鉴[2012]001号)
各燃气企业:
  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93号)和《关于开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的通告》的精神,为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对我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汕头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7月中旬组织开展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燃气用具修理工的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工种和等级
  本次培训、鉴定工种为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燃气用具修理工 ,初级工。
  二、报名条件
  燃气专业特有工种培训、鉴定的申报可由单位统一申报,也可由个人申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㈠从事报考工种3年以上工作经历,经建设类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该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由所在企业出具工龄证明)。
  ㈡相关专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㈠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止(节假日除外)
  ㈡报名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五楼财务室
  四、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㈠培训时间:7月中旬
  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㈡培训、鉴定地点:
  理论部分: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5楼
  实操部分:春源北实操基地
  五、培训与鉴定费用
  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培训费400元,鉴定费240元,材料资料费90元,三项合计730元。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㈠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培训登记表及报名汇总表(附件)各一份。
  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在呈批表背面),二寸相片3张。
  ㈢ 由所在企业出具工作经验证明一份。
  以上表格和资料,均 可在汕头建设网(网址:www.stjs.gov.cn)下载。
  ㈣ 符合报名条件㈡者,报名时须校验相关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交复印件一份。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8572103 88572111
  2、联系人:李丹玫 洪文彦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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