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解读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版)重点内容概括如下:
1. **规范与原则**:该办法旨在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捷原则。
2. **监管职责**: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监督管理,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
3. **诊断机构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4. **诊断程序**:明确了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地点、所需资料、程序和诊断机构的责任。
5. **诊断争议处理**:对诊断结论有异议时,可申请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度。
6. **监督管理**:规定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和鉴定办事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
7. **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用人单位等主体规定了法律责任。
该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影响体现在:
- 强化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规范性,提升了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水平。
- 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对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 增强了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和用人单位的监管,提高了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效力。
与2013年版相比,新法的变化内容包括:
- 加强了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条件。
- 强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化建设,提高了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鉴定中的义务,包括及时安排诊治、如实提供资料、承担费用等。
- 对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条件和培训考核办法进行了规定。
- 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了细化。
企事业单位需履行的义务包括:
- 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 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
- 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
- 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
企事业单位触及的合规红线包括:
- 未按规定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
- 超出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
- 不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 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