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4/19 |
颁布日期: |
2012/04/19 |
颁布机构: |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石家庄市 |
适用领域: |
化学品安全 |
生效日期: |
2012/04/19 |
颁布日期: |
2012/04/19 |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工信[2012]98号)
各县(市)区民爆主管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2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现将《2012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2012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科技兴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为迎接党的 “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继续与各县(市)区民爆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各企业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完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切实增强每一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整改实施分级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大力推进技术进步
认真对照工信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工业雷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即将出台的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文件要求,逐条逐项对生产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建筑物、定员定量、安全防护措施等全面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线和设备设施按期完成整改,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生产线本质安全化升级的规划和具体安排。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工信部颁布的《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编制导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发布工作,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的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和企业的应急救援水平。
五、开展安全生产达标
根据工信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的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按照《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民爆物品储存条件,确保储存安全。
六、强化安全知识培训
开展分门别类、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大对国家、行业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的学习培训力度,加大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增强生产一线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认真组织 “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适时组织全行业有关人员参加行业举办的安全知识及其他专项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养。
七、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预测和监控,对辖区内民爆企业的生产、销售及工程建设等各环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加强网络监控、销售备案、专项检查、许可年检,通过联合执法、公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爆物品和“四超”(超时、超员、超量、超产)、“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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