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石家庄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12/10/23 颁布日期: 2012/10/23
颁布机构: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石家庄市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12/10/23
颁布日期: 2012/10/23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工信[2012]295号) 各县(市)区民爆主管部门: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69号)、《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冀军工爆字〔2012〕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石办)文件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确保我市民爆行业的安全和稳定,确保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民爆主管部门决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一定要认清形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握“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强化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要善始善终地抓好“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民爆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河北省国防科工局《关于做好全省军工系统和民爆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生产安全和企业稳定。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民爆主管部门要按照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域的临时管控,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监督,组织企业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堵塞漏洞,确保各环节的安全   各县(市)区民爆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部署,迅速开展“决战40天,迎接十八大”特别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在前段全省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硝酸铵专项检查以及民爆行业统计、销售备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和纠正,做到“动态归零”。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产品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废品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物相符,严防通过非法渠道流入社会。   各民爆企业特别是雷管生产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对掌握雷管生产技术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参与或为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提供技术服务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四、强化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值班值守责任   近期,对部分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有个别单位值班电话没有人接,联系不上。在此强调,从现在起直至十八大闭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外出,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要实行领导24小时驻厂带班制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重点部位,具体到每个人。各企业每天要向当地县(市)区民爆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民爆物品管理情况。遇有各种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市工信局和省国防科工局,确保信息畅通。   五、加强职工思想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涉及职工生活与社会稳定。各单位要关注企业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消除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要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十八大”期间的生产安全和企业稳定。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2年10月23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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