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对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有关工作进行帮扶督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1/07/05 |
颁布日期: |
2011/07/05 |
颁布机构: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西省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2011/07/05 |
颁布日期: |
2011/07/05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有关工作进行帮扶督查的通知
(赣污办字〔2011〕2号)
各有关县(市、区)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桑海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帮扶指导,督促部分县(市)排水管网加快改造、建设步伐,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经研究,我厅决定于7月上中旬对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进行帮扶督查,同时了解部分县(市)垃圾处理和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及质量监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县(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二)县(市)城区内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和排水管网建设情况;
(三)县(市)垃圾处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管情况;
(四)检查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管情况。
二、督查方法
1、听取县(市)有关情况汇报;
2、检查和审阅县(市)垃圾处理和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相关档案资料(具体内容见附件);
3、现场察看城区排污口截污、排水管网施工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三、督查时间
督查从7月6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并通知受检县(市、区)建设、城管局。
督查分组:
第一组:黄国贤(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主任)带队、招投标办1人、何师诞(联络员,15979185595);
督查地点:1、南昌市桑海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2、彭泽县的污水和垃圾处理;3、丰城市污水(新区)和垃圾处理;4、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
第二组:刘洲(省建设工程造价局副局长)带队、徐佳宁、邹凌(联络员,13879172687);
督查地点:余江县、横峰县、铅山县、婺源县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第三组:梁卫明(省建设市场稽查办主任)带队、徐辉、单人龙(联络员,13699536866);
督查地点:万安县、永新县、信丰县、龙南县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第四组:黄爱平(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局调研员)带队、樊源、王建军(联络员,13330090611);
督查地点:乐安县、金溪县、资溪县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县(市、区)和南昌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做好迎检工作,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二)各有关县(市、区)和南昌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要按照《垃圾处理、轨道交通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见附件)的内容要求开展自查,填写检查表,并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以便督查组查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 凌,0791-6253307,13879172687
单人龙,6239782(传), 13699536866
附件:垃圾处理、轨道交通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垃圾处理、轨道交通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项目环节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及纠正情况
备注
项目前期申报审批情况
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选址意见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勘查许可证
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意见
招标投标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信息公告和投标企业资质及报名情况
项目进场交易情况
邀请招标或未招标审批文件
资格预审情况
评标及中标情况
中标后签订合同及施工合同情况
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及备案情况
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及公告情况
重大设备物资采购情况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有关部门开工令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设计变更通知书
工程施工季度计划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到岗及其履职情况
工程施工日志
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项目质量管理情况
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其他专项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