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持泉水喷涌应急预案

颁布机构: 济南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济南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4/09 颁布日期: 2006/04/09
颁布机构: 济南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济南市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4/09
颁布日期: 2006/04/09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保持泉水喷涌应急预案的通知 (济政发〔200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保持泉水喷涌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九日   济南市保持泉水喷涌应急预案   为在特殊状态下最大限度地减缓我市泉域地下水位下降速度,延长泉水喷涌时间,力争保持泉水持续喷涌,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保持泉水喷涌要坚持预防管理与应急措施并举的原则,在做好引水保泉、封井保泉、节水保泉、水源涵养、人工增雨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前提下,特殊情况按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趵突泉地下水位在28.15米至停止喷涌期间。   三、应急预案分级   应急预案分为三级: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8.15米时,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预案;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8.00米时,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预案;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7.60米时,发布红色预警,启动I级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响应   (一)Ⅲ级应急预案响应。   1.发布预警。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8.15米时,由市名泉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名泉办)通过新闻媒体(济南日报、济南电视台、济南广播电台,下同)向社会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级保泉应急预案,并将水情、气象等有关情况报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和济南警备区、市园林局、气象局、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责任部门。   2.应急措施。各责任部门应迅速进入应急准备状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并按照人工增雨、水源置换、控采限用、回灌补源等工作分工,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监督检查。市名泉办负责组织对Ш级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具体情况向市名泉保护委员会书面报告。   4.预警解除。当趵突泉地下水位稳定至28.15米以上后,由市名泉办及时报告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并通知新闻媒体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解除黄色预警,进入正常泉水保护状态。   (二)Ⅱ级应急预案响应。   1.发布预警。当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8.00米时,由市名泉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保泉应急预案,并将水情、气象等有关情况报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和济南警备区、市园林局、气象局、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责任部门。   2.应急措施。   (1)人工增雨。在南部山区实施人工增雨,加强泉水补给区范围内的补源,该地区内布置的增雨火箭、高炮全部进入临战状态,各火力点指挥员、操作员随时待命,有适合天气出现时,立即展开高强度、大密度的人工增雨作业。   (2)水源置换。停止采用邻近市区泉群的地下水作为自来水水源,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改用地表水进行置换,依次停止西郊腊山、大杨庄、峨眉山地下水源地取水,减少地下水源供水10万立方米燉日,增加玉清湖水库供水10万立方米燉日。   (3)控采限用。做好泉域范围内工业用水大户的用水调配工作,该范围内自备井取水量核减10%;上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额定用水指标核减5%。建筑工地深基础施工,施工企业应编制渗透堵漏方案,遇有地下水渗透流失,及时组织补救。   (4)回灌补源。利用卧虎山水库蓄水,每日放水回灌30万立方米,增加地下水补给量。   3.监督检查。市名泉办负责组织对П级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具体情况向市名泉保护委员会书面报告。   4.预警转换。当趵突泉地下水位稳定至28.00米以上后,市名泉办及时报告市名泉保护委员会,通知新闻媒体和相关责任部门解除橙色预警,进入Ш级应急状态。   (三)Ⅰ级应急预案响应。   1.发布预警。当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7.60米时,由市名泉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红色预警,启动Ⅰ级保泉应急预案,并将水情、气象等有关情况报告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和济南警备区、市园林局、气象局、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责任部门。   2.应急措施。各责任部门在落实П级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水源置换。减少济西地下水源地取水10万立方米燉日,增加玉清湖水库供水10万立方米燉日;减少东郊地下水源地取水3万立方米燉日,增加鹊山水库供水3万立方米燉日。   (2)控采限用。将泉域范围内自备井取水量核减至20%,企事业单位的额定用水指标核减至10%。   (3)回灌补源。将卧虎山水库回灌补源量增加至每日40万立方米。   3.监督检查。市名泉办负责组织对I级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市名泉保护委员会。   4.预警转换。当趵突泉地下水位稳定至27.60米以上后,由市名泉办及时报告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并通知新闻媒体和相关责任部门,解除红色预警,进入Ⅱ级应急状态。   五、责任分工   (一)本预案由市名泉保护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市名泉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济南警备区和市气象局负责应急预案规定的人工增雨措施的实施。   (三)市水利局负责应急预案规定的水源置换、控采限用、回灌补源等措施的实施。   (四)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应急预案规定的水源置换、控采限用措施涉及的相关工作。   (五)新闻媒体负责及时、准确刊登预警启动和解除信息,并对保泉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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