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颁布机构: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吉林省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日期: 2020/07/10 颁布日期: 2020/07/10
颁布机构: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吉林省
适用领域: 交通运输安全
生效日期: 2020/07/10
颁布日期: 2020/07/10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交运〔2020〕17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现制定印发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一、高度警醒,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老婆觉得我剪头发浪费钱   近期,浙江温岭发生了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我省也发生了4.15乾安事故、5.24松原黑龙江籍危险品运输车侧翻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各地要高度警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清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竣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坚决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要坚守红线、守住底线,层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道路货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积极谋划,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布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重要论断,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强化顶层设计,将行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交通运输规划布局,充分考虑本地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货物的生产、使用、销售的实际运输需求,以及本地危化产业发展、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本地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规模,坚决杜绝“只看数量、不求质量,只看效益、不顾安全”的发展模式,提升行业发展质量,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治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管   (一)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准入管理。要严把行业准入关口,督促企业严格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进行运输。要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格,企业要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运单制度,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性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利用动态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运单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长期异地经营运输的,要及时到经营地备案,接受监管。二是加强培训教育。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通过岗前培训、例会、定期学习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并严格执行《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 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标准,不得违章作业。三是加强应急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危化品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做好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工作,按要求设置场地标识,无关车辆不得违规停放;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指定位置临时停放的引导工作,严格落实高速公路服务区危化品车辆停放区和危化品车辆停车场站的安全管理,严禁危化品车辆违规停放,配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停放的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等行动。各地要按照我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结合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吉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资格资质管理;依法加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有效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要督促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安全告知、查验记录、运单使用、设备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   四、规范执法,加强区域和部门协作配合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加强信息共享。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同联动,建立完善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组织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增加企业违法经营成本,提高危险货物运输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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