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试行)
颁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银川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1/29 |
颁布日期: |
2008/01/29 |
颁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银川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1/29 |
颁布日期: |
2008/01/29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银政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银川市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银川市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履职报告对象
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单列考核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二、履职报告内容
(一)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情况,制定落实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划情况,列入政府部门和单位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组织实施情况,组织指挥安全事故救援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等内容。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和层级领导责任制度情况,建立层级责任制度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工作责任落实、督查督办、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制度情况,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情况等内容。
(三)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四)安全监管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配置落实情况,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资金、安全宣传教育经费、安全生产奖励资金、事故隐患整改投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装备建设经费落实情况等内容。
(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应急救援组织、队伍、装备和设施的建设情况等内容。
(七)事故报告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主要包括各类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市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相对控制指标和其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九)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危险源及其他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区域、单位或部位、环节的预防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
(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打算。主要包括本地区、本部门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存在薄弱环节与问题的查找疏理情况,对下一年度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的制定情况等内容。
三、履职报告报送要求
(一)履职报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每年1月1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将书面报告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统一履职报告书面材料格式,首页须使用印有报告人所在单位标识的函头纸(A4),报告末尾要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单列考核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详见后附格式)
四、履职报告的考评归档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单列考核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报告逐一登记备案,提出考评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二)市政府将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单列考核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报告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依据之一,纳入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