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颁布机构: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银川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19 颁布日期: 2012/03/19
颁布机构: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银川市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2/03/19
颁布日期: 2012/03/19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安委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的宏伟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核心,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行政执法,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控制自治区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2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1)加大《意见》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途径,采取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宣讲,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广泛深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共识和合力,使《意见》建立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置、加强长途客运和校车安全监管等重要制度措施家喻户晓,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方案。深化对国务院《意见》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与掌握,针对《意见》中提出的具有长远意义的安全生产重点建设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的新制度新举措,与《银川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紧密结合,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方案,务求将《意见》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要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下大力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   二、不断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着力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银政发〔2011〕155号),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重大安全问题协商协调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推行安全生产审批、检查联合执法制度,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行动,提高安全监管效力。   (4)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细则,提炼关键性量化指标或关键事件作为赋分依据,每个季度进行考核赋分,年底综合考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硬帐硬结。   (5)继续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制度,建立警示通报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6)按照《银川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银政发〔2010〕81号)要求,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尽快建立与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实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制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风险保障和淘汰退出机制,逐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7)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8)加大安全生产“打非”力度,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行为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认真组织以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开展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加强整合技改煤矿安全管理,加快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采取挂牌拍卖的方式,对套门沟矿区矿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淘汰安全条件不完备的分散小矿。同时,从制度建设、作业环境、安全距离和开采作业等方面,进一步督促落实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技术。将安全生产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为有效抓手,对3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考评,年底达到标准化三级水平。对铁合金、硅铁、硅钙等矿热炉安装循环冷却水失压泄漏自动报警装置进行强制改造,督促中石油宁夏销售银川分公司投入资金960余万元,完成全市16家市区加油站埋地储罐HAN阻隔防爆改造,从本质上提高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全市638家烟花爆竹长期经营单位,借鉴中卫市经验,实行网格化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劣质产品流入,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以排查治理事故“黑点”、危险路段为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有效改善交通安全环境。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违法载人等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校车的台账、改色张贴、统一标识,行驶线路、安全措施、驾驶员资格审查等进行专项检查,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管,继续在全市施工现场推广“塔吊防碰撞智能系统”、“远程在线监控”,有效遏制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天然气地下管网、入户管道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疏通下水道等作业行为,防止天然气泄露爆炸、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继续加大电梯电子监管力度,于2012年底前纳入银川市电梯电子监管系统的电梯达到1000部。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旅游、农机、电力、水利、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0)强化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加快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开展职业健康现状普查,提高职业危害申报率。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启动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四、大力实施公众安全教育工程,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1)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创新形式,充实内容,扩大影响,增进实效,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12)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3000人。   (1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在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做好全国、自治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   (14)注重典型引导,培育安全社区。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基本步骤,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初选的15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进行试点,实行“一格四员”,设立网格,每个网格配备四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协管员、安全警务员、安全监督员),大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1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扩大宣传教育面。   (16)发挥微博作用,引导舆论导向。进一步拓宽微博政务渠道,公布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等情况,避免公众舆论导向发生偏差,增强民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可度。同时,利用微博积极向网民宣传应急救援和安全常识。   (17)发挥宣传载体作用。通过在银川电视台《首府亮点》栏目开设《平安银川》专题栏目,在宁夏交通音乐台播出安全公益广告,在《法治新报》设立“安全银川行”专刊等多种形式,搭建全新的安全生产工作平台。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源头管理   (18)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9)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   (20)完善重大危险源属地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申报、登记、建档、监测、监控、管理、隐患治理等各项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21)建立监管执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监察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信息。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形成依法治安、齐抓共管的合力。   (22)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中的集体审理制度、查审分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两法衔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及执法案卷的制作、装订、归档,确保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合理合法,程序正确无误。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   (23)落实监管人员到位,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统一指挥、迅速联动、快速响应要求的应急运行机制。   (24)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依法加强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部门协作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实战能力。   七、创新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发展环境   (25)实行行政审批进大厅事项“双减”(减程序减时间)措施,缩短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下发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26)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开设网上举报信箱,确保12350值班、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强化动态监管,建立企业QQ平台,进行跟踪服务,全力帮助企业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救助小组,结合事故调查开展安全宣传,积极帮助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协调伤亡赔偿。   (27)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和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制度和能力“三项建设”,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授权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监管体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安监队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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