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

颁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局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天津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05/10/25 颁布日期: 2005/10/25
颁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局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天津市
适用领域: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生效日期: 2005/10/25
颁布日期: 2005/10/25
天津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 (津卫后[2005]475号) 市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津安办字〔2005〕11号)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值班工作   值班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全面准确掌握各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处置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值班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立即研究和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及具体工作要求,搞好值班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衔接,随时保证政令畅通。   二、完善机制,全面提高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提高应对各种安全事故处置的能力。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明确和落实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及总体工作制度和要求,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各方协调、整体联动。   二是要把提高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本着预防为主、立足防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层层排查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按照处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日常教育、培训和演练,并做好抢险、事故救援所需通讯、车辆与相关物资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实战应急能力。   三、搞好信息报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   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时搜集和整理安全生产信息及动态,并做好各种文字材料的保存。各单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已发生的事故要按照程序及时如实上报,杜绝误报、漏报、延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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