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颁布机构: 徐州市建设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徐州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06/03/10 颁布日期: 2006/03/10
颁布机构: 徐州市建设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徐州市
适用领域: 施工安全
生效日期: 2006/03/10
颁布日期: 2006/03/10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的通知 (徐建发〔2006〕36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我局制定了《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现印发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二○○六年三月十日 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三条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甲、乙双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甲、乙双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九)甲、乙双方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十)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十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十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协议书。   (十三)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协议书。   (十四)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十五)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十六)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防火、防汛、防毒、防尘、防爆、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十七)施工单位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 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向建设单位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   第五条 对未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审查不合格的,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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