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户外作业属于职业危害吗?(热点透视)

时间:2016-01-22 14:32:31 浏览:780

雾霾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但雾霾不是简单的灰尘,它的杀伤力很大。如果霾中混杂着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就会对健康产生直接危害,一旦被人体吸入,就会刺激并破坏呼吸道黏膜,使鼻腔变得干燥,破坏呼吸道黏膜防御能力,并粘着在肺泡上,轻则会造成鼻炎等鼻腔疾病,重则会造成肺部硬化,甚至还有可能造成肺癌。

应对雾霾,除了佩戴口罩外,其他应对雾霾的刚性制度防护,依然迷失在重重雾霾之中。当很多人用“宅”来躲避雾霾时,户外作业者却必须坚守岗位,他们吸入的有害物质也更多。由于工作强度大、室外暴露的时间长、工作不可替代等原因,户外工作者要比其他工种的劳动群体承受更多的户外环境压力。

据了解,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我国制定了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防治尘肺病条例》等。但对于雾霾天气下进行户外工作的劳动者,我国的法律却没有跟上实践变化和科学研究的进展。通常职业损害达到职业病或者工伤的认定需要考虑危害因素和导致疾病两个方面。而雾霾在认定的这两方面都存在问题,PM2.5既未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由PM2.5导致的呼吸道疾病或肺癌也没有进入职业病目录,因此目前从法规角度来看,在雾霾天,在户外作业劳动者的保护措施方面存在漏洞。


 高温天的劳动保护相比,雾霾天气的劳动保护还不够引起重视。特别是,在缺乏行业强制性监管标准和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只能期待用工单位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雾霾天气劳动防护。建议广大用人单位采取积极防护措施及时为劳动者提供防雾霾口罩和其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防护用品,并督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为职工发放清肺药物;按生产需要和大气污染状况,减少员工户外作业时间,极端严重雾霾天气下,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放雾;加强冬季职业病防护和预防雾霾危害的宣传教育,以减轻雾霾危害和避免职业病事故的发生;参照高温作业津贴的相关要求发放雾霾天户外作业津贴。

政府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应增加相应预警级别的保护措施,如当雾霾达到何种浓度时,应配备何种护具,应停止户外作业,并按照相应的浓度添加一定的补贴。同时,《职业病防治法》也应在防病、治病方面发挥作用,以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给劳动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保障;尽快地把因雾霾诱发的呼吸道疾病和肺部疾病等相关疾病纳入到职业病目录中

作为广大群众,应增加公众参与力度,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科普以明确认知,激活社会各界对雾霾的交流讨论和关注,完善法律机制,将雾霾对人身的伤害提高到劳动保护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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