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中国“双碳”重要政策梳理!(附企业应对策略)

时间:2025-08-22 10:39:08 浏览:90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关注,我国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相关政策在这一进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些政策从多个层面和领域出发,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以下将对2024年以来的双碳政策进行详细盘点与解读,从而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

近一年双碳政策盘点与解读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发布。
●政策要点:强调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
●解读:美丽中国建设与双碳目标紧密相连,该意见为双碳工作提供了宏观政策框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通过统筹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能够从整体上推动经济社会向低碳模式转变。

探索开展ESG评价则进一步将双碳工作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促使企业在追求双碳目标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发布。
●政策要点:提出引导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将ESG因素纳入信用评级方法与模型,目标在未来五年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解读:该意见将金融支持与ESG理念深度融合。引导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评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水平,为绿色金融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信用评级机构纳入ESG因素,能够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和长期价值,促使企业更加重视ESG管理,以获得更有利的信用评级和融资条件。

构建国际领先的绿色金融体系,将吸引更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加速经济绿色转型。

生态环境部等《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4日发布。
●政策要点: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要求,包括碳足迹核算、报告、标识等方面的规范。
●解读:碳足迹管理体系助企业掌握产品和活动碳排放,为减排提供依据。统一核算和报告规范提高信息可比性和透明度,利于企业推动供应链减排,促进产业低碳转型。碳足迹标识可引导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形成市场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碳减排。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1日发布。
●政策要点:发展绿色金融,为绿色项目融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制定减排目标,涵盖能源、工业等领域,鼓励企业采用低碳技术,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保护生物多样性,规范基因编辑,推广可持续农业渔业;推进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监测预警,提升应对极端气候能力,制定适应策略。
●解读:该意见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的系统部署,为全社会绿色低碳化发展指明路径,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其中明确节能环保产业规模等目标,环保产业将迎来大发展,相关企业有望受益。通过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等,助力碳排放工作更好的发展。

生态环境部《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

●发布时间及主体:由生态环境部提出并指导制定,2024年8月23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10月1日起实施。
●政策要点:该标准转化采用 ISO 14067 国际标准编制,规定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的要求和指南,涵盖了碳足迹量化的基本原则、方法学、数据收集与处理、报告编制等方面内容,为企业量化产品碳足迹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解读:这一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填补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通用标准的空白,为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参考和指导;

为生产商等主体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提供清晰且具操作性的核算与报告指南,帮助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升产品低碳竞争力和贸易竞争优势;

为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和数据的国际交流互认打下基础,加强我国在国际社会气候变化领域的话语权,推动相关国际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发布。
●政策要点:强调绿色金融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从多个维度提出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对绿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管理,强化政策协同与信息共享等,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解读:此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绿色金融在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中的重要使命。

加大对绿色产业金融支持,有助于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领域,促进绿色产业蓬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能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的创新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风险管理工具。

完善市场体系可提高绿色金融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吸引更多参与者。加强风险管理确保绿色金融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政策协同与信息共享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政策合力,优化资源配置,共同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各项绿色目标的实现,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8日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要点:这部法律对能源领域进行全面规范,涵盖能源开发、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能源节约、能源安全、能源科技创新、能源监管等多方面内容,致力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是能源领域法治建设重要里程碑。
从能源全生命周期规范有助于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
节能规定促使企业和公众增强节能意识,降低能源消耗强度。重视能源安全确保供应稳定性。
鼓励科技创新为能源绿色转型提供动力。完善监管体系保障法律实施,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法律施行将引导能源行业加速绿色低碳发展,与其他双碳政策协同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双碳目标达成。

国务院《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1月,是中国"双碳"目标的顶层配套政策。
●政策要点:
双控转型: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2026年起实施"强度+总量"双重约束。
差异化管理:对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如青海、内蒙古)放宽总量限制,重点考核强度指标。
数字化监管:建设全国碳排放监测核算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互通。

●解读:

区域产业格局重塑:东部沿海省份(如江苏、广东)面临更严格总量控制,高耗能产业向西部绿电基地转移加速。
行业分化加剧: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像光伏组件(单位产值碳排放仅钢铁业的1/20)、数据中心(可100%绿电运行)会因此受益。

但同时,电解铝(吨铝排碳11吨)、乙烯(吨产品排碳2.5吨)会因此承压。
数据监管升级:

重点排放单位需安装"碳计量终端",实时传输数据至国家平台,2025年试点企业达5000家。

生态环境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3月发布。
●政策要点:
配额分配:采用“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钢铁行业按高炉/电炉工艺差异化分配。
数据强化:要求企业安装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2026年起实施月度数据报送。
标志着中国碳市场进入第二阶段扩容,自此,全国碳市场覆盖比例从45%提升至60%以上。

●解读:
行业成本重构:以钢铁行业为例,长流程炼钢(高炉)配额缺口率预计达15%-20%,吨钢成本增加80-120元;短流程(电炉)因低碳优势或获配额盈余。
技术升级加速:以水泥行业为例,熟料替代率(如电石渣)和碳捕集(CCUS)成为关键减排路径,海螺水泥已试点万吨级捕集项目。
再比如铝冶炼,云南、四川等水电富集区企业将获得区位优势(绿电占比高的电解铝配额宽松)。
碳数据透明化:CEMS强制安装后,企业排放数据实时上传至政府平台,虚报风险大幅上升(罚款可达违法所得3倍)。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8日印发。
●政策要点: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该方案,构建了包括基础能力支撑标准、减缓气候变化标准和适应气候变化标准3类一级标准子体系,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
●解读:该方案贯彻相关政策,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构建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

通过制修订关键标准,能发挥标准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标准合力,为各行业、各领域的减排行动和适应措施提供了标准指引,企业需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碳排放管理等工作,有助于推动企业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企业低碳转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可提升我国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国际衔接互认,有助于提升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企业针对双碳各项政策的应对

调整战略布局,捕捉政策红利

新建项目优先选址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充分利用时间优势摸索属于自己的盈利模式,同时,早日实现配额智能预测(结合生产计划与碳价波动)和CCER项目开发优先级评估(林业碳汇>甲烷利用>光伏)。之后,可以申请"绿色制造示范企业"称号(可获200-500万元奖励);参与用能权交易试点(广东已允许碳排放权与用能权互换)。

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改进生产工艺

一方面,企业应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如在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板,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满足部分生产用电需求;有条件的企业还可建设风力发电设施。同时,积极采用先进的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另一方面,企业应投入研发资源,改进生产工艺,采用低碳、零碳技术的先进设备。如钢铁企业可探索氢冶金技术,以氢气替代传统的焦炭作为还原剂,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水泥企业可研发新型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工业企业可采用高效的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以及先进的余热回收装置,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回收再利用,用于预热原料或生产生活热水等,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优化配额管理,争取税收优惠

一方面,配额管理优化。建立动态碳资产台账,结合生产计划预判配额盈缺。
另一方面,通过工艺路线调整,争取税收优惠。比如在钢铁行业可增加电炉钢比例(废钢利用率提升至30%+),布局氢基直接还原铁(DRI)示范线。在水泥行业中可推广燃料替代(如垃圾衍生燃料RDF),争取纳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税收优惠。

结语

综上所述,近一年的双碳政策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其监管的新变化和着力点体现了多维度、全方位推进绿色转型的决心,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助力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力量。在此发展过程中,企业行动才是最关键的,只有将政策落到实处,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旋姐ESG碳索
本文仅作分享,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更正/删除

登录合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