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一批)

时间:2018-03-14 09:08:30 浏览:9336

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强化曝光警示教育效果,有力推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近日,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18年全市各地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一批)。


1、嘉兴市协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案。

2017年10月12日,嘉善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嘉兴市协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未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2017年11月13日,嘉善县安监局依法对嘉兴市协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嘉兴和新精冲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案。2017年10月17日,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嘉善县进行暗访检查时发现,嘉兴和新精冲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液氨、甲醇等),未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2017年11月10日,嘉善县安监局依法对嘉兴和新精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桐乡佳龙化工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案。

2017年10月19日,桐乡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桐乡佳龙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易制爆危化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17年先后5次将总价值为45370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化棉出售给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7年11月21日,桐乡市安监局依法对桐乡佳龙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4、嘉兴市盛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17年11月18日,南湖区安监局对嘉兴市盛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属于取得不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但是违法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双氧水(过氧化氢溶液)400公斤储存在本单位经营场所内。2017年11月28日,南湖区安监局依法对嘉兴市盛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5、海宁市船舶油漆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2017年12月3日,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海宁市船舶油漆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现场管理混乱,物料乱堆放的情况较突出,厂区内的露天场地上存放有26桶二甲苯(180公斤/桶),二甲苯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至专用仓库内,而该厂未将二甲苯(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2018年1月30日,海宁市安监局依法对海宁市船舶油漆厂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6、日新金属(嘉兴)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案。

2017年9月29日,嘉兴经开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日新金属(嘉兴)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压铸车间、仕上车间、加工车间存在金属粉尘、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未对接触上述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017年10月20日,嘉兴经开区安监局将此案呈请嘉兴市安监局进行查处。经调查,截止2017年9月29日,该公司安排59名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上述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018年1月8日,嘉兴市安监局依法对日新金属(嘉兴)有限公司作出“责令20日内治理,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7、上品兴业氟塑料(嘉兴)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案。

2017年11月10日,嘉兴经开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上品兴业氟塑料(嘉兴)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排50名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甲苯、电焊烟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017年12月15日,嘉兴经开区安监局依法对上品兴业氟塑料(嘉兴)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8、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2017年12月19日,南湖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到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从事接触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2018年1月2日,南湖区安监局依法对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报指出,以上8起典型案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与抓好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新的历史起点,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依法治安、严管严查的执法意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与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有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EHS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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