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污染防治计划出炉(政策法规)

时间:2015-07-24 15:39:28 浏览:453

2015416日,备受瞩目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出台,这是我国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之后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

                                               

当今中国,“环保”已是发展中最热词汇之一,2014年“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开启了环境保护领域依法行政的序幕,与此同时,众多法律、规章的出台和修订完善,也让环境保护之路有了更多护航者,2015年必将成为依法保护环境的转折年。
  制定“水十条”的目的,就是为了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水十条”中提出的种种措施,正是为实现新《环保法》里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在法律框架下产生的,“水十条”体现了依法治理水污染的要求。
  行动计划238项具体治理措施中,除了136项改进强化措施、12项研究探索性措施外,重点提出了90项改革创新措施。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水节约集约使用、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有偿使用、环境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的新要求。这与“大气十条”是相对应的姊妹篇。国务院以发布行动计划的方式来强化污染治理,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在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划措施。

“水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此次行动计划的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黄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同时,国家将定期公布水质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表示,水污染是一个相对而言容易解决的问题,决心杜绝污染,同时立刻着手治理现存污染,在一个可预见的未来,就可以实现穹顶突围。关键是政府严格实施各种手段落实目标,企业遵法守法,同时积极创新,社会要睁大眼睛,不给违法者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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