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开征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意见。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共分为五个章节,核心内容为判定重大隐患的54项情形,涵盖重点从业人员、设计与规划、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生产运行、作业安全、安全管理、其他等八个方面。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
2024 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相关部门共制修订发布了51 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基本涵盖了各行业领域的实际需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牵头组织开展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修订工作,并确定上升为制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修改对照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推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牵头组织起草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填写后的征求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c288sc3@ccsa.net.cn)。有关材料可登录应急管理部网站“互动-征求意见”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梁汝军,010-64463952、13651165800。
附件:
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
2025年8月26日
原文: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508/t20250827_556305.shtml?sessionid=
来源: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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