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应急演练40次?2025年到底需要组织多少次应急演练才合规?

时间:2025-02-18 15:13:32 浏览:142


专家提出: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我们企业有20个处置方案,每半年演练20次,全年要演练40次吗?

2025年到底需要组织多少次应急预案演练才合规?




咨询:您好: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明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我们单位目前有1项综合应急预案、17项专项应急预案、4项现场处置方案,那么请问我们单位2025年需要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还是需要至少组织每项应急预案演练1次,共计18次演练呢? 咨询时间: 2025-01-08

回复: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确定演练频次,确保演练取得实效。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1-09





咨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5个专项应急预案和8个现场处置预案,全年组织不少于1次专项和2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即可?不用全部预案都演练?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盼复。 咨询时间: 2023-09-14

回复:你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进行了规定,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请正确理解演练的定义,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可以同时开展。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地方有关规定,灵活采用桌面演练、实战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等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9-18

如何理解演练频次?

这个“每年一次”或“每半年一次”中的“一次”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和实施。对此,主要有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所有预案中的任意一个做了演练就算“一次”;第二种理解,是每个预案都要演练一次才算“一次”呢?显而易见的是,不同的理解,对演练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量是完全不同的。

例如,某公司的预案结构为:1个综合预案,5个专项预案,20个现场处置方案。如果按照第一种理解,在综合与专项预案中,一年演练其中1个就行了,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演练其中2个也就可以了;所以演练的工作量是一年一共3次即可。而如果按照第二种理解,综合与专项预案每年每个都需要演练,一年需要演练6个!而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每个都要演练一次,那么20个一年就需要演练40次;一年下来,一共需要演练46次!3次对46次,这就是不同理解的不同结果!

对于这种情况,政府执法时其实是采取包容审慎态度的,基本不会要求企业提供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记录,因未定期组织演练而被处罚的虽然很多,但基本都是针对连“一次”都做不到的企业。很多地区也发布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于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属于首次被发现,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苏州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
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
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其次在应急管理部的最新答复中,可以明确的是,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可以同时开展,且一次演练可安排多个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内容,比如公司有20项专项处置方案,一次演练中可以同时演练10个,而不是一定非要分10次不同的时间演练,这样工作量就会降低。

以山东省为例,明确了应急演练的频次,很有参考价值!

近日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其中对演练频率的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其要求和表述,也在之前官网解释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合理化的调整,很有参考价值。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两年对所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三年对所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因此企业除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应急演练外,也要以本省、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应急管理部最新回复:每个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频次都是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一次演练可安排多个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内容





咨询: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里的"每半年"理解有点歧义,一种理解是“每个处置方案都要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一种理解是“处置方案每半年有一次演练即可”。比如企业有20个处置方案,一种理解是每半年演练20次,全年要40次,另一种理解是每半年至少1次,全年2次。请明确,盼回复,谢谢! 咨询时间: 2024-01-03

回复: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是对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每个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频次都是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可采用多种演练方法。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应急演练按照演练内容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按照演练形式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不同类型的演练可相互组合。组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可灵活确定演练内容和形式,一次演练可安排多个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统筹考虑确定现场处置方案等各类预案演练的频次。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1-10




咨询: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例如2024年1月份组织了消防逃生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那么下一次演练是要按照半年的间隔在7月份组织,还是只要是在下半年的任意月份组织一次就可以? 咨询时间: 2024-11-27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一般理解为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不理解为两次演练的间隔时间为6个月。 请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前制定演练计划,灵活采用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4-12-04




咨询:请问应急预案演练是否需要公司全员参与,是否有明确的要求规定? 咨询时间: 2024-01-09

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4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31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第8条明确应急预案应该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具体落实措施,应该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而预案应急演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其目的之一是为了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改进处置技术。你单位应该结合企业实际及应急预案内容,针对性开展演练。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1-11




咨询:领导您好 GBT29639导则中,响应启动包括有应急会议召开,该项工作在企业应急预案中是否必须要体现出来;因为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肯定是第一时间协调资源,组织各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如果还要组织应急会议,可能会影响到救援时机。如果该项工作必须要涉及,那这个会议的召开的时机应在何时,比如,收到事故报告后就要开会?还是事故被控制后再召开?那会议的主要内容要怎么描述呢。 咨询时间: 2024-12-13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是推荐性标准,该标准中关于应急会议召开的内容非强制性要求。 响应启动后,召开应急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评估形势和影响,高效有序进行信息共享、资源调配、行动计划落实等。应急会议可以在会议室召开、在事故现场召开或采用视频等形式召开。你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等实际情况,明确响应启动后是否召开、何时召开、如何召开应急会议等相关内容。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4-12-17

应急预案编制九原则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预先作出详细安排,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之后及现场应急行动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怎么做,是成功处置各类突发事故、最大程度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重要保障。

但是,要编制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并非易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需要耗费精力认真思索、周密策划。

当前企事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现状,总结出编制应急预案应特别注意的9个问题,分享给大家。

一、预案内容要“全面”

内容上,不仅要包括应急处置,还要包括预防预警、恢复重建;不仅要有应对措施,还要有组织体系、响应机制和保障手段。

二、预案内容要“准确”

预案务必切合实际、有针对性。要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演变规律,针对本企业风险隐患的特点和薄弱环节,科学制订和实施应急预案。预案务必简明扼要、有可操作性。

一个大企业所有的预案文本,摞在一起是很厚的一大本,但具体到每一个岗位,一定要简洁明了,最多也就半页纸、甚至三五句话。

要把岗位预案做成活页纸,准确规定操作规程和动作要领,让每一名员工都能做到“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准”。

三、预案内容要“适用”


预案内容要“适用”,也就是务必切合实际。

应急预案的编制要以事故风险分析为前提。要结合本单位的行业类别、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等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国际、国内同行业的事故经验教训,在充分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救援方案,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预案表述要“简明”

编制应急预案要本着“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原则。要抓住应急管理的工作流程、救援程序、处置方法等关键环节,制订出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真正管用的应急预案,坚决避免把应急预案编成只重形式不重实效、冗长繁琐、晦涩难懂的东西。

应急预案是否简明易懂、可操作,还要广泛征求并认真听取专家和一线员工的意见。

五、应急责任要“明晰”

明晰责任是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要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流程牢记在心。只有这样,才能在一旦发生故事时实施有效、科学、有序的报告、救援、处置等程序,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六、预案内容要“保鲜”

预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务必持续改进。

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作业条件、人员更替、外部环境等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实现动态管理。

预案不是孤立的,务必衔接配套。各级各类企业都要逐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报备管理制度,实现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关联单位、企业内部之间预案的有效衔接。

企业预案“保鲜”可以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下列三项工作:

1、评审现有应急预案;
2、评审周边地区、企业的相关预案;
3、评审政府应急预案。

七、应急预案要“衔接”

应急救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一般情况下,要涉及企业上下、企业内外多个组织、多个部门。特别是不能完全确定的事故状态,使应急救援行动充满变数,使应急救援行动在很多情况下必须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援。

因此,无论企业、还是政府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必须按照“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地企衔接、协调有力”的原则,将所编应急预案从横向、纵向两个方面,与相关应急预案进行有机衔接。

①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首先,要在评审企业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在评审辖区企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优选确定编制预案对象,并从程序上、具体操作上进行有机衔接。

同时,要对部门应急预案、相邻地区的预案进行评审,从职责、内容到程序上实现有机衔接。特别是对于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必须保证联动措施具体,且能保证联动的及时性、迅速性、可行性、有效性。

②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

首先,企业上下的各项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要进行充分沟通,从纵向上实现良好衔接。

其次,企业的相关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要进行充分沟通,良好衔接,特别是从指挥职责、人力调用、物资调用、装备调用上,努力减少中间环节。要实现相互协作、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务必事先达成一致,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程序繁杂等影响救援效率与效果的现象事先化解掉。

最后,企业的应急预案,要评审所在地政府的应急预案,在职责、内容与程序上实现有机衔接。

③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

由于当前应急预案文体体系还处在一个初步形成的阶段,在应急预案的操作体系上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动态互评的原则,不断加以改进,做到良好衔接。

大可不必考虑以谁为主,谁先谁后的问题,谁先制定,谁及时告知对方 ,后者则对双方的预案进行评审,把衔接问题处理好后,再将最新版预案告知,做到相互知晓。对于暴露出的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达成共识。

但是,由于企业是应急预案对象的主体,因此企业要首先主动做好与地方政府衔接工作,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协调联动。

政府、企业预案的相互评审,是一个相互沟通、加强衔接、完善预案的动态过程。决不能出现政府以权力部门自居,既不主动与企业应急预案进行衔接,而且对企业要求衔接的举措(比如企业索要政府相关领导、部门的联系电话号码等事宜)也不予支持的现象。已经发生的应急救援行动事实证明,这种衔接不良的问题,极易延误联动时间,错失最佳的抢救时机,成为应急救援行动的硬伤。



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工作流程示意图



八、应急预案要“演练”

预案只是预想的作战方案,实际效果如何,还需要实践来验证。同时,熟练的应急技能也不是一日可得。因此,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经常性演练,验证应急预案的适用性、有效性,发现问题,改进完善。这样不仅可以不断提高预案的质量,而且可以锻炼应急人员过硬的心理状态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九、预案改进要“持续”

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企业生产环境、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实际变化,与时俱进,及时修订预案内容,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来源:应急管理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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